保險小故事--關於保險理賠
前言:
翻開報紙,常常可以看到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又因為保險糾紛而訴諸公堂,
曾聽過人說:「保險公司承保時包山包海,但是一遇理賠時卻移山倒海。」
或許你相信以上的觀點,這而也是保險公司給普羅大眾印象差的因素之一。
但是,事實上真是如此嗎?
有人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相同的,保險保障的是懂得自身權益的人,
如果你的保險業務員夠專業也很熱心,那麼恭喜你有一名好的保險顧問。
有的保險業務員很盡責,在發生不幸的時刻時會極力為客戶爭取該有的理賠。
但是,如果你的保單是孤兒,你願不願意多花點時間懂一下保險理賠呢?
下面的案例是版主這個月的親身經歷,讓我感觸很深,也加深我對國泰的信任。
案例經過:
版主的一名團體保險客戶,去年12月間因為乳癌而住進和信治癌中心,
並進行切除手術。今年一月間,我順利為客戶申請到一共36萬的保險理賠。
在客戶發病之前我與此客戶並不相識,但因為之後版主經常的拜訪,
彼此的觀念想法也雷同,所以我跟該客戶彼此保持還不錯的關係。
(至少我一直這麼認為。)
今年二月間,客戶因為切除部位發生了積水,而再度進入手術房進行引流手術。
今年四月,客戶申請第二次保險理賠。
保戶提供的醫生診斷證明書大概如此寫的:
「患者於.....赴院門診共12次,2/19日住院手術,2月20日出院,
2/13日X光檢查 2/15抽血檢查 (以下空白) 」
該份保險的癌症保險內容為:
癌症身故:30萬
初次罹癌:3萬(限一次)
癌症手術:3萬
癌症住院:2000/天
在家療養:1000/天 (天數同上,故住院一天理賠3000元)
門診:1000/日
所以依照保險內容,理賠金應為 12X1000 + 2X3000 + 30000 = 48000元
(門診) (住院) (手術)
但實際上理賠金下來時只有18000元,因為診斷書上僅書「住院手術」四字,
無法清楚說明手術內容,公司理賠部門要求保戶提供另診斷證明書以為憑斷。
我把相同的訊息傳遞給保戶,該保戶冷冷的說:
「相同的診斷證明書,南山二話不說馬上就賠,為何你們國泰不賠?」
並拒絕提供新的診斷證明書,並說:「我放棄這部分的理賠。」
糾紛自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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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曰:有這麼嚴重嗎?
需補診斷證明跟拒賠有很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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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傾聽春日的小溪,
融自冰雪,琮的聲音,
一種若遠若近的,靜好的距離,
如今,我等待夏天赤著腳走來,
坦率熱烈,一派歡欣,
見證了生命可以這樣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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