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女兒申請第一次理賠後,被解約了!!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bluekizuki (一直在念保研所中)時間15年前 (2010/08/06 21:40)推噓4(4推 0噓 9→)留言13則, 5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全部吃光
原po的情況其實在業界並非罕見,僅簽名而由業務員代填要保書,
其實由這個案例來看,對保戶極其不利,因為要保書本來就應該要
由要保人親自填寫。
我上判決書查詢系統(http://ppt.cc/QSXL)查了一下(其實不好查ORZ
,因為不知道方向),在『台南地方法院』及『民事』下全文檢索『
業務員 不實告知』查到序號第63號判決文有相關判決。
事由是保戶告全球人壽,以確認保契約有效
事件大抵為…保戶於96年7月31日經由業務員林小姐招攬,投保了防
癌險,結果保戶於97年8月4日罹患『肝惡性腫瘤』,並申請相關保險
金;全球人壽卻於97年10月7日寄發存証信函,以『告知事項未據實說
明』為由,欲解除契約。
然保戶主張當初已告知業務員林小姐,並由林小姐勾選要保書上
相關選項,並未隱匿,但林小姐稱曾就告知事項逐一詢問,保戶均稱
健康沒問題,由於舉証之責在於保戶(唉…舉証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保戶又無法舉証,所以最後全球人壽還是勝訴。
全文很長…有興趣的慢慢看,我看到近視又加深了
重點就是…要保書的選項是業務員勾的,但是出問題保戶又無法舉証
,所以敗訴。
結論重申一次…要保書還是要保戶自己寫比較保險
我知道太長大家都直接『END』,所以這個已經是超精簡版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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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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