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揪甘心的三X人壽
事情來龍去脈有點冗長,所以大概提一下:
在今年九月時陪同業務員去做保單健檢,赫然發現客戶的保單有被變造過。
客戶本身的規劃是買兩份投資型保單,一份自己的名字一份女兒的名字,但
女兒卻因體況不佳被公司退件處理,但當初招攬的業務員卻說可以跟公司協
調。最後沒想到還是以客戶的名字為被保險人再購買一張一樣的保單。客戶
本身因為工作繁忙根本沒有去翻過當初的保單,也是藉由我們才了解這情況
重點來了:
向三X美邦提出申訴後,才發現原來保單上的業務員並非當初向客戶招攬的
那位業務,而是那位業務的主管。原先的業務目前已經離職,所以由目前的
主管出面處理。這時我們才知道原來是掛名的。因為我們提出招攬瑕疵所以
主張保單無效並要求退還兩份保單的保費,但雙方因為達不到共識,所以才
向總公司的申訴中心去提出申訴。扯的是…公司內部不承認變造保單是事實
(保單我們留著也有證據)卻願意退還變造那份保單的保費不願退還客戶另一份
很妙的是致電詢問公司的承辦人員,回答是:『公司不承認保單有被變造,但因
那位主管請公司退費,因為業務需要(說是對客戶有交代)所以公司才會退費。
另一份保單在招攬上沒有任何問題,所以不會退費!』但當初協調時我們有錄音,
招攬過程中那位主管只有在遞送保單時出現,難道這樣不算掛名銷售?
還說原本那位業務是介紹人??所以沒有掛名的問題!
但重點是,那位業務為何要自己當介紹人?分明就是尚未取得證照所以銷售吧?
那位主管在調解的時候也坦承,自己沒有拿取佣金,所以不想賠償!
那如果不是掛名為何沒有拿到佣金?
目前三X還是不承認在招攬上有任何疏失,所以想請問關於這個問題,後續我們
應該如何處理?而不是一直和保險公司在繞圈子!
PS.以上不針對那位公司的其餘業務,只針對公司及當事人的處理方式有點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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