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懷孕可以請的保險?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黑心業務)時間14年前 (2011/03/24 12:3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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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個人是認為買保險主要是保大不保小 為了剖腹產而買感覺有點奇怪 不過每人買保險觀念不同 所以沒有對錯 偷偷舉例兩個商品 自己去找業務員吧 臺銀人壽綜合住院醫療日額給付附約(第5次部分變更) 名詞的定義 本附約所稱「分娩」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以後懷孕,並於本附約有 效期間內生產(含剖腹生產)者。 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第九條 被保險人依第四條約定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投保之「每日住院醫療日額」乘以實際住 院日數(含入院及出院當日)給付「住院醫療日額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一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之給付日數最高以一百八十日為限。但因分娩住院診療 者,其給付日數最高為七日 除外責任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美容手術、外科整形。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形,不在此限。 二、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四、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所以說 這張保單 不管你剖腹產或是自然產 都有保險金 這張保單最大的缺點是 我無法賣= =" 新光人壽住院醫療日額(甲型)保險附約(第4次部分變更) 第十一條:住院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經醫院診斷確定必須住院治療時, 本公司 自其住院治療之日起至出院之日止,按本附約約定之「住院醫療日額」乘以其實際住院日 數,給 付「住院保險金」,且任何一次事故之住院治療給付日數,最高以要保書所載之最高給付 日數為 限。但因懷孕併發症(含流產)住院者,當次懷孕相關之住院治療給付日數最高以十四日 為限。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分娩」住院時,本公司自其住院治療之日起至出院之日 止,按 本附約約定之「住院醫療日額」乘以其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保險金」,且「分娩」 前後之 全部住院治療給付日數最高以七日為限,但被保險人曾因前項懷孕併發症領取住院保險金 者,兩 者合併之給付日數最高以十四日為限。 前項所稱之「分娩」,指被保險人參加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二百四十日以 後之生 產而言。 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前項懷孕併發症(含流產)住院若符合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四款「除外 責任」 但書情形之一者,其給付日數不在此限;第十六條第二項第四款「除外責任」所稱之「分 娩」刪 除不適用之。 當懷孕或分娩時 不在除外責任 每胎從懷孕至分娩 最高就賠付14日 當懷孕或分娩時 在除外責任之 每胎從懷孕至分娩 最高就賠付就沒有日數限制 就舉例這兩張 自己參考看看嚕 ※ 引述《spirit1280 (無止盡的風)》之銘言: : 最近結婚了, : 也跟老公有生育的計畫, : 所以最近檢視保單, : 發現很多保單都是只有在非自願剖腹產時才理賠 : 所以自然產在業界的保單都不會理賠嚕? : 那假如後續因為哺乳導致乳腺炎之類的後續症狀 : 需要到住院開刀, : 會理賠嗎? : 目前是國泰的全心全意, : 那假如現在想要規劃未來懷孕的醫療險 : 大家會比較推哪家呢? :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 對保險研究到有點暈頭轉向了@@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234.124

03/24 12:47, , 1F
所以終身險很好推 就是因為如此啊...
03/24 12:47, 1F

03/24 14:20, , 2F
非常謝謝你喔~辛苦了....
03/24 14:20, 2F

03/24 21:08, , 3F
懷孕到底是不是「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03/24 21:08, 3F

03/24 22:24, , 4F
哈哈 這個好玩@@
03/24 22:24, 4F

03/24 22:25, , 5F
好奇保險公司的書面拒賠回如何回覆@@
03/24 22:25,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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