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實支實付的問題
※ 引述《ajer (阿哲阿哲)》之銘言:
: 在版上爬了文
: 決定把原先的保單退掉改成雙實支實付
: 在板上看到可以用雙實支的第二份實支來彌補無法工作工作的損失
: 又看到如果是雙實支的話要住差額病房
: 因此我很天真的以為可以用住單人房來提高自費額度
: 以增加第二份實支實付的理賠
: 今天跟業務談過才發現
: 我才知道原來病房費是另外的項目
: 業務小姐是說不能超出病房費的費用
: 並不能算是雜費裡面做理賠
: 也不算是雜費項目裡的"超出全民健保的支出"
: 真的是如此嗎? 我有點疑問
: 如果真的沒辦法用差額病房來支撐自費費用的話
: 那第二份實支實付的作用不就大打折扣了?
: 怎麼填補無法工作損失?
: 還是有其他辦法呢?
: 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 現謝謝各位為我解疑了
任意假設二家實支實付保單
先假設 轉換日額金額 X = 病房限額 Y
A實支實付 B實支實付
轉換日額 X 2000 1500
----------
病房限額 Y 2000 1500
雜費限額 70000 50000
住院7天 雙人房自費1500/天 膳食費200/天 雜費自付20000
A保單 B保單
轉換日額 2000x7=14000 1500x7=10500
--------
病房限額 1700x7=11900 1500x7=10500
雜費限額 20000 20000
可以看出幾件事
1. 當搶到的差額房自付額 與保單病房限額接近時 可以發揮最大效果
2. 當差額房自付額=保單病房限額時 雜費限額等於是多請的 (因為雙實支)
使用轉換日額時 便失去雜費限額的補助
3. 如果差額房自付額比保單的病房限額低 可加訂醫院伙食 算在病房限額中
若保單條款裡
「轉換日額」<「病房限額」 (e.g.富邦、全球) 那更是要搶差額房
若保單條款裡
「轉換日額」>「病房限額」 那個比較划算就很難說(因為牽扯雜費)
但這種保單似乎比較少
除非 在沒有任何自付醫材的情況下
自身擁有「雙實支實付」
但仍希望「住健保房 以便讓二張保單都用轉換日額出險」
不然 如果前提是
1. 「有保險時 真的不得已要住院時 不增加額外支出的前提下 希望可以住好一點」
2. 「住院了 希望有看護費用或薪水補償」
幾乎都是「搶差額房 然後雙實支都不轉換日額」 就可以達到薪水補償了
(說那麼多 其實跟上一篇h大的推文同意思)
--
先透露「訂購醫院伙食」這個小招式就好
其實招式還很多
但我不想當職業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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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抱怨就是無法適切地表達出自己
知足 感恩 善解 包容
微笑是最好的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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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47.189
※ 編輯: Apin 來自: 61.225.147.189 (05/07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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