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要申訴!電話行銷附約未檢附簽收回條!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大海)時間13年前 (2013/07/19 22:39), 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內人個性不善拒絕。 在電話中同意了一個意外險的附約。每年約4200元 因為是附在一個84年保的主約上 本來我是不知此事,後來我太太請我幫她整理存褶時。 她納悶為何本來保險費每年3萬多,變成4萬多。 後來她有想起二個月前,有打電話來推銷,可是她說應該不致於被扣那麼多錢。 我看到帳戶被扣款後,質疑保險公司。為何102年的保單尚未看到保單就扣款。 經申訴後,保險公司同意102年的保單附約取消! 後來發現不對,該附約是4200元。 可是除了主約,還多扣了4仟多元。 經詢問才知道 原來是二年前同樣有電話行銷一幾乎一模一樣的意外險附約。 等於是一個主約附掛了兩個幾乎是一模一樣的意外險附約。 所以等於100年電話行銷的附約。102年又再電話推銷幾乎相同一個附約。 質問客服人員為何推銷兩個一樣的附約,客服表示是這「雙重保障」。(好一個「雙重保 障」,如果三個一樣的附約就是三重保障,以此類推....) 因為發現此事時保險公司目前人員均已下班。 必須等星期一客服才有辦法請公司此事。 我剛剛有查金管會的「保險業電話行銷作業流程」摘錄如下: ********************************************************************** 一、 保單檢附要保文件及保單簽收回條並附回郵(內容包括:保單號碼、要/被保 險人姓名、主契約保險種類暨保險金額、每期保險費、生效日、聲明內容- 『本人了解本保單係透過電話行銷方式投保,本人已詳閱所檢附之保單條款及 保險內容,並確認無誤』、要/被保險人簽署欄、回執回覆方式說明),送/ 寄交要保人。 ************************************************************************ 可是我太太說沒印象附約保單寄來時有簽收回條,也沒有回郵,當然就沒有看到什麼聲明內容。 我幾乎可以確定102年和100這兩個附約 ,保險公司都沒有按照金管會制定的作業流程,檢送簽收回條,我打算據此提出申訴,請 問大家認為申訴勝算如何? 我剛剛再詳閱99年的流程規範中,不只一個流程有提到保單簽收回條: 包括 *********************************************************************** 六、 告知保單送達方式,並說明閱覽保單內容後,由要保人簽回保單簽收回條或要 保確認回執。 ********************************************************************** 保單生效 一、 保險業應指派相關人員依實際情況向要保人作進一步確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8.168 ※ 編輯: p4433123 來自: 112.105.8.168 (07/19 22:53)

07/19 23:07, , 1F
附加附約~~不需要重新簽簽收回條
07/19 23:07, 1F

07/19 23:09, , 2F
100年附加的附約繳了第二年才發現??
07/19 23:09, 2F

07/19 23:14, , 3F
因為附約的錢,跟著主約一起扣,所以並沒有警覺到!
07/19 23:14, 3F

07/19 23:15, , 4F
主約84年成立並非電話行銷,何以附約內容一大本,
07/19 23:15, 4F
p4433123:比主約內容多好幾倍,不必簽收回條? 所依據法條為何?是否可提供參考? 07/19 23:15

07/19 23:16, , 5F
金管會的作業規範並沒有說附約不必簽收回條!
07/19 23:16, 5F
應該是說印象中保費應為3萬多,怎麼變成4萬多!

07/19 23:17, , 6F
才警覺不對!
07/19 23:17, 6F
※ 編輯: p4433123 來自: 112.105.8.168 (07/19 23:21) ※ 編輯: p4433123 來自: 112.105.8.168 (07/19 23:30) ※ p4433123:轉錄至看板 PttLifeLaw 07/19 23:45

07/19 23:45, , 7F
是否有收到批註單?
07/19 23:45, 7F

07/19 23:47, , 8F
另請參考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三點對於
07/19 23:47, 8F

07/19 23:47, , 9F
電話行銷業務的定義
07/19 23:47, 9F

07/19 23:54, , 10F
只收到保單,沒收到批註單!
07/19 23:54, 10F

07/19 23:58, , 11F
本案有何不符電話行銷業務定義之處?
07/19 23:58, 11F
關於申訴,金管會的注意事項有提及: 三、 保險業對於因電話行銷過程溝通不良、錄音設備或錄音品質不良,或關於保險 契約審閱期間等所造成之爭議,應作有利於要保人解釋及處理。保險業辦理本 注意事項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業務,因或要保人未簽回保單簽收回條 或要保確認回執所造成之爭議,亦同。 ※ 編輯: p4433123 來自: 112.105.8.168 (07/20 00:08)
文章代碼(AID): #1HwK-rim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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