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中信壽擴大附約延續條款適用範圍
我想了想,終於忍不住還是將這段時間遇到的對話PO上來
減少版友對於附約附加配偶或子女的疑問
在某人壽的投保規則中有這樣的規則
繳費年期 投保年齡
一年期 被保險人:0歲至65歲,續保至74歲
配 偶:0歲至65歲,續保至74歲
子 女:0歲至20歲,續保至23歲
附約條款寫著:
本附約依主保險被保險人之要保人之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附加於主契約訂定之...
本附約所稱定義如下:
主契約被保險人
主契約被保險人之配偶
主契約被保險人之子女
依上開敘述應該很清楚可以知道,我只要購買主約成為被保險人後就可以將配偶子女加進
來,將配偶子女的續保年齡依上開說明
結果我打電話去詢問,因為很多商品都說不能掛配偶與子女,到底哪一樣可以加
一開始得到的答案是,全部的商品都不能加配偶跟子女,公司這樣寫是將來有可能開放
我有請教客服確定全部商品都不可以附加配偶子女嗎?再來請對方留下員工編號
對方請我再等一下,後告訴我有定期壽險可以附加,但是只能保到65歲
說穿了,除了早一點起保的契約當時有附加配偶子女的,現在要再附加公司全部通通用
核保規則排除適用,還好意思用新聞打廣告,就像推出的破盤商品但永遠買不到一樣
不是告訴你買不到就是賣完了,再不然告訴你以後會賣但時間不確定
再衝著版友告訴我這家並不全部理賠門診的當日所有費用,讓我改變了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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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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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73.21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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