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實質課稅的理賠金可視為遺產嗎?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夢謊者)時間12年前 (2013/10/22 21:5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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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zzz (你們都好煩!!!)》之銘言: : 想請問版上有人知道這樣的狀況? : 若有人把保單的大筆金額,身故以「指定受益人」給某個小孩 : 若將來這筆錢被國稅局依「實質課稅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 那其他繼承人可以出來主張有侵犯特留份,這筆「保險給付」需列入遺產重新分配嗎? : 還是說,保險給付仍受到保險法保障,那個小孩只要去繳稅就好了,課稅是遺贈稅的事規定要分開看?? : 網路上只看到課稅判例,因大多數人為了是避稅,不確定後續是否有這樣的爭議? : 最近遇到的很重要,請教大家!謝謝 這問題北高行98年訴字第2573號判決有輕輕帶過, 該判決認為:「如利用避稅行為以取得租稅利益,其私法上效果依契約自由原則仍予尊重 ,但在稅法上則應依實質負擔能力予以調整。蓋避稅行為本質為脫法行為,稅法本身為強 行法即有不容規避性」 換句話說,要保人透過保險進行遺產分配,國家依相關稅捐法規仍舊可以干涉,進而課稅 。但是,國家課稅、補稅完後,會尊重要保人的遺產分配計畫(私法契約自由)而不過度干 涉。 結論就是,國家認定需要課稅的行為,不是民法上遺產分配或特留分的保證。 要爭特留分,可能得提起民事訴訟走一遭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14.223
文章代碼(AID): #1IPeFHL0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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