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醫療險示範條款修正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2年前 (2014/02/19 01:36),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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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http://www.lia-roc.org.tw/index06/regulation/103regu12.htm 附件:「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日額型)」修正對照表 主旨:茲修正「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日額 型)」,檢送修正後條文對照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會員辦理。 二、旨揭示範條款修正之實施日期、商品送審原則及其他 相關配套措施分別核定如下: (一)旨揭示範條款(含「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救護車 保險金)」及「急診保險金」設計原則)自103年5月 1日起實施,並請依下列原則辦理保險商品之送審: 1、新送審之保險商品:自實施日起應按修正後之示範 條款送審。 2、已核准、核備或備查之保險商品: (1)自實施日起,新銷售之保單應按修正後之示範 條款辦理。 (2)除僅配合修正後示範條款而修正者,得依修正 後示範條款逕予修正出單,並依據「保險商品 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25條規定,應於實施 日起45個工作日內修正,且完成傳送予財團法 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之保險商品資料庫外 ,餘均應依同法第20條規定辦理部分變更。 (二)其他配套措施: 1、附件:「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實支實付型、 日額型)」修正對照表「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救護車 保險金)」及「急診保險金」設計原則: (1)由各保險公司於商品設計時自行決定保險範圍 是否涵蓋。 (2)保險給付以填補實際醫療費用支出為限(實支 實付型、日額給付型均適用) 2、僅配合修正後示範條款而修訂住院定義(排除日 間住院者)且未變更其他保險給付者,或刪除「 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救護車保險金)」及「急 診保險金」,且未變更保險給付者,得排除「人 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77點及184點規定 之適用。 3、實施日前已簽訂之保險契約,基於契約安定性及 不溯及既往原則,仍依契約簽訂當時之保單條款 約定辦理。 4、配合修正後示範條款而修訂之不保證續保保險商 品,應於續約時重發修正後保單條款予保戶,俾 利其瞭解其權利義務。另決定續保條件時,應依 續保當時對一般新契約被保險人之核保標準作相 同處理,不得對個別被保險人有不公平待遇。 三、有關實支實付型第7條約定,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中所謂「相當程度」之認定標準或其他建議方案乙節, 貴公會 所報僅屬概括性方針,仍未有明確可資遵循之 標準及具體作法,請 貴公會在前開建議方針基礎上再 行研議相關執行細節或研提其他建議方案,並於文到 1個月內函送本會保險局參辦。 (下略) ------------------------- ◎整理 (1)救護車保險金、急診理賠金,改填補實際醫療支出為限 (2)修正後條款不會溯及既往(無論終身或定期險種) (3)住院定義可排除日間住院(日前新聞:文章代碼(AID): #1IoiQiN9) (4)「相當程度」手術費用定義後續應關注 提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2.0.54 ※ 編輯: wangseja 來自: 49.212.0.54 (02/19 01:42)

02/19 02:24, , 1F
看來,日間住院的成本頗高,排除後保費可以大減
02/19 02:24, 1F

02/19 23:12, , 2F
喔喔,了解
02/19 23:12, 2F
文章代碼(AID): #1J0veQW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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