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就職活動簽證
最近有幾個同學畢業了想留下來找工作.他們的簽證有人還剩3個月,有的還剩下半年.他們
跟我說.學校要求畢業後14天內要申請:
[將留學簽變更為特定活動簽證]
不可以用剩下的簽證效期來找工作.
哪有這種事? 假如在留還剩半年.足以找工作了.有需要換新簽嗎.
不變更簽證不能開始找工作嗎.
學校都會說.一畢業,留學簽證即失效.沒有用了.所以想留下來玩要申請觀光簽.
找工作要變更為特定活動簽證
學校的規定都很奇怪.入管局不是只管最後效期截止前有沒有離境而已嗎.
效期結束前要找工作.換學校…..等正當活動不是都可以嗎.
依照學校的說法.假如有人畢業後不是找工作,也不是旅遊,只是在處理搬家的事.要換什麼
名目的簽證啊?
※ 引述《laihungzen (EricLai)》之銘言:
: 大家好 想請問將留學簽變更為特定活動簽證的問題
: 目前是預定三月從語言學校畢業,但是尚未取得企業內定,想要在畢業後繼續留在日本繼續
: 進行就職活動,先前從獵人頭公司那邊得知可以將簽證改為「為了繼續就職活動的簽證」且
: 不需要任何學校的推薦書
: 但是我查詢法務省的資料轉為特定活動的簽證必須要有學校的推薦信,且語言學校不具此資
: 格
: 想請問是否有辦法畢業後繼續留在日本進行就職的方法呢?
: 謝謝
: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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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50.151.144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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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gyyworld (49.250.151.144 日本), 03/31/2023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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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明明是用觀光簽來日本做別的事啊...但我不是要問可否用觀光簽做別的事,
而是留學簽"剩下的效期",用來找工作.有何不可.多餘的幾個月效期也是入管局合法給的.
為什麼他們都要多給幾個月.能給多餘的效期.就是可以待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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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留學簽剩下效期之內找到工作,怎麼可能會出事.語言學校的人不也都用剩下效期
找工作嗎.他們有出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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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我也沒有求職需要.所以不需要為這件事傷腦筋.就只是想多問一些人做法.
當初入境時.機上廣播.不能帶任何肉類食品入境.違者開罰XXXX元...
突然想到.行李有帶雞肉口味泡麵.嚇死了.下飛機主動通報.
並把泡麵拿出來給檢驗人員看.沒想到他們說.泡麵沒關係.放我過関.
你說我違規嗎.下次再入境時.我再次問不同人.對方也說.泡麵無所謂啦.
雖然確定能帶.但我不會故意帶的.
那時不是故意要帶含有肉類食品入境.是因為忘了泡麵是雞肉口味.
但海關說那個可以帶.我不是故意要挑戰規定.不過.現在我很清楚日本有此規定.
我一定會跟親友說.千萬別帶含有肉類的泡麵.以免被罰.
誰會故意違規.有這麼奇怪的人嗎.違規的下場誰擔的起?
我不會跟家人說.帶肉類食品可以碰運氣看看...
既然入管局跟我說效期能用到滿.為什麼如此肯定我亂說.硬要冠個只想違規的罪名.
也許其他人去入管局問能得到不同回答.雞婆的人就去問看看.
很想知道官方總共有幾種解答.我還沒多問幾位.但有其他板友問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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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是說.檢驗人員說我沒有違規.他說泡麵可以帶.
我第一次入境有把泡麵拿出來給他看.他"不是好心放我一馬"是說:這沒有違規.
第二次入境.我當然知道不能帶了.不會想再挑戰權威.但我好奇的又問了海関人員.
這次和上次是不同人.他也說.泡麵沒問題.因為泡麵不等於肉類食品.
如果我真的違規了.就算他放我一馬.也會把泡麵收走吧.但他很清楚的對我說:
沒有違規.泡麵也還我..泡麵是否屬肉類食品.不是由我定義的.當然要問看看.
不過我真的不會再帶泡麵入境了.我不是向大家強調我逃過一劫.
你該不會認為我是想表達:我順利逃過沒被抓.所以可以在別件事再試看看嗎.
有這種僥倖心態的人.還真是沒救了.我有哪裡表現出是這種心態嗎.
"規則"這種事不問看看.還真不曉得是否規違.
我是想強調:海関親口說我沒違規.沒違規啦!!!
難道有人認為.我若違規了.海関檢驗人員會放過我嗎.
日本人有那麼好說話嗎.
效期用到滿的人,真的是"逃過一劫"嗎.他們也可能根本沒違規.
當我第一次聽到同學說:效期不能用到滿.就開始查.到處問.
雖然看到不少強調不能把效期用到滿的訊息.但那不代表真的不行.
我和其他網友問了入管,他們都說可把效期用到滿.這些不相識的網友.
絕不可能和我問到同一人.所以這樣回答的入管人員不只一位.
希望有更多人去問看看.
也許有不同的回答.很期待看到其他答案.
為什麼在我之前發文提到把剩下效期用來找工作的板友都沒有被批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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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起來"不就是指有違規嗎.假如確定沒有違規.和他們是否要硬起來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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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學校要有這些規定.校方為了管理方便.這些規定很正常.
我也有質疑學校的權利.總之.自己去查證.
目前多數板友都說.畢業後可以再待3個月.正好多數人的效期都是剩3個月.
你們爬文也可以看到其他板友說:學校都會騙人.
我又不是第一位質疑校方的人.不過我是唯一被批鬥的人.
我為何發這篇文.就是因為想看其他人的經驗.多參考別人案例總是有幫助的.
就算最後確定我查到的都是錯的資訊.也不能說我只想著要違規.
只能說我求證不正確.
你們有問過台灣公務員的經驗嗎.一堆都回覆錯的資訊.還好我多方求證才曉得.
當你的家人相信公務員之後,也跟你說錯的訊息.你會因此說家人"只著想要違規嗎".
還是指責公務員亂講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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