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官助理還是實習好呢?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yumic)時間16年前 (2008/12/27 10:50),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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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大家好~ 有件事情想請大家指教~ 小妹今年僥倖考上律師同時也考上法官助理(台北) 一邊在找實習的同時 法院的人事指令也下來了 目前很困擾的是是否要接受這份工作 還是繼續找實習放棄法院這個機會呢 我會猶豫的原因在於 考完試之後才發現有旋轉門條款 三年不能在原院擔任律師職務…………. 我想請問有當過法官助理的前輩們 這個條款對日後的工作生涯是否會有很大的影響呢? 但是另一方面卻也想說這是很好增加實務經驗的機會 所以真的蠻煩惱的>< 可以請大家給我一點建議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8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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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阿 那簡直是自爆 除非是想繼續考司法官 否則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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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慮清楚哦,如果想繼續考公職,才考慮去作法助,否則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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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律師在台北執業的話,北院迴避三年可是很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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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要繼續考公職就不用考慮法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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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考慮公職,北院也太操,我同學在宜蘭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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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LPVOHD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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