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LLM在台灣取得律師資格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alawyer)時間15年前 (2009/11/14 17:11),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oloryen (夕陽武士)》之銘言: : 請問現在在美國就讀LLM,並獲得美國律師資格者,是否就可 : 檢覆取得台灣的律師資格?有些州律師錄取率達80%的也是嗎? : 因為剛剛看到律師查詢網站,輸入某位姓名兩個字,後來從政的 : 留美女律師,發現她在97年已經取得我國的律師資格了,想知道 : 有關這方面的規定,謝謝! : 律師登錄查詢系統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htm 她取得的不是「我國律師資格」, 而是根據律師法第47條之1規定: 本法稱外國律師,指在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取得律師資格之律師。 本法稱外國法事務律師,指依本法受許可及經其事務所所在地律師公會同意入會之 外國律師。 本法稱原資格國,指外國律師取得該外國律師資格之國家或地區。 而根據同法第47條之7: 外國法事務律師僅得執行原資格國之法律或該國採行之國際法事務。 外國法事務律師依前項規定所得執行下列法律事務,應與中華民國律師共同為之或 得其提供之書面意見始得為之︰ 一、有關婚姻、親子事件之法律事務,當事人一造為中華民國人民之代理或文書作 成。 二、有關繼承事件之法律事務,當事人一造為中華民國人民或遺產在中華民國境內 之代理及文書作成。 所以這位留美的女律師,取得的不是「我國的律師資格」, 而是取得「法務部許可」、得執行律師法第47條之7業務之「外國律師資格」。 ~~~~~~~~~~~~~~~~~~~~~~~~~~~~~~~~~~~~ 至少就目前為止, 外國律師仍不能僅通過「檢覆」之方式, 取得我國的律師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18.22

11/14 18:14, , 1F
需要在NY執業五年以上 才能申請外國律師資格
11/14 18:14, 1F

11/14 18:16, , 2F
台灣我大概只看到文魯賓的事務所是用外國律師資格執業的
11/14 18:16, 2F

11/14 19:21, , 3F
台北公會網站有列出有登錄的外國法律師 大概二十來個
11/14 19:21, 3F

11/15 13:31, , 4F
本來我也以為可以用留學取得外國律師來逃避 看到這些規定
11/15 13:31, 4F

11/15 13:31, , 5F
就回來專心準備考我國律師了 還好後來有考上
11/15 13:31, 5F
文章代碼(AID): #1A_dGn6S (Lawyer)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_dGn6S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