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科律師談條件(已實習完)
※ 引述《yingchyan (札)》之銘言:
: 不好意思想搭個順風車一問,
: 我早在4年前就考過律師並實習完畢,
: 但因研究所學業規劃,所以遲至今日才律訓,
: 律訓結束才能就業。
: 現在擔心的是,因為實習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 現在的我的狀況,可能跟實習律師差不多,
: 那麼面試的時候,是否還能跟老闆要求正式律師的薪水?
: 另外想請問各位,通常事務所是否會有老鳥帶菜鳥的習慣呢?
: 面對馬上就要上戰場的人生,實在感到惶恐...
實習完後隔四年才進行基礎訓練?
這....恐怕會有疑問。
律訓的法規只有規定,
基礎訓練後三年內必須進行事務所實習,
但沒有規定實習完必須多久內行基礎訓練。
換句話說,恐怕要先申請基礎訓練,
等基礎訓練的成績出來後,再向律訓所申請合格證書,
等到拿到合格證書後,才能確定是否已經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總之,
在還沒有拿到「合格證書」之前,都是屬於「未完成職前訓練的律師」,
律師執業年資根本尚未開始起算,當然是不能要求正式律師的薪水。
至於有無老鳥帶菜鳥,
就要看各事務所的風氣,這很難講,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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