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科律師談條件(已實習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臺南徵行政助理)時間15年前 (2009/09/01 00: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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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ngchyan (札)》之銘言: : 不好意思想搭個順風車一問, : 我早在4年前就考過律師並實習完畢, : 但因研究所學業規劃,所以遲至今日才律訓, : 律訓結束才能就業。 : 現在擔心的是,因為實習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 現在的我的狀況,可能跟實習律師差不多, : 那麼面試的時候,是否還能跟老闆要求正式律師的薪水? : 另外想請問各位,通常事務所是否會有老鳥帶菜鳥的習慣呢? : 面對馬上就要上戰場的人生,實在感到惶恐... 實習完後隔四年才進行基礎訓練? 這....恐怕會有疑問。 律訓的法規只有規定, 基礎訓練後三年內必須進行事務所實習, 但沒有規定實習完必須多久內行基礎訓練。 換句話說,恐怕要先申請基礎訓練, 等基礎訓練的成績出來後,再向律訓所申請合格證書, 等到拿到合格證書後,才能確定是否已經完成律師職前訓練。 總之, 在還沒有拿到「合格證書」之前,都是屬於「未完成職前訓練的律師」, 律師執業年資根本尚未開始起算,當然是不能要求正式律師的薪水。 至於有無老鳥帶菜鳥, 就要看各事務所的風氣,這很難講,無法一概而論。 以上,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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