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無老闆要求受雇律師簽合夥契約??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絕望也只能繼續走下去)時間15年前 (2010/03/31 14:30), 編輯推噓7(706)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是實習結束剛受雇半年左右的律師,今天突然接到老闆要求說簽合夥契約 契約內容為甲乙丙丁共四人(我是丁,其他三個是老闆), 一、業務所得均歸事務所收益為甲乙丙丁四人共有 二、稅捐機關對於業務所得核課之稅金,無論對何人核課,均依照 甲乙各百分之四十七、丙方百分之五、丁方百分之一分擔,並向稅捐機關報備。 老闆跟我說簽這個約只有好處並沒有任何壞處,如果要補稅事務所會負擔,退稅則會 依比例退給我,各位道長有遇到類似的問題嗎? 簽這個約有什麼實質的好處或風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27.136

03/31 14:53, , 1F
當然不能簽呀 如果實際上你們並未按此比例分配利潤
03/31 14:53, 1F

03/31 14:54, , 2F
那會有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跟稅捐稽徵法的刑責問題
03/31 14:54, 2F

03/31 14:58, , 3F
很多事務所的假合夥就是這樣來的,請小心。
03/31 14:58, 3F

03/31 15:00, , 4F
你的薪水有整體收益的百分之一嗎?
03/31 15:00, 4F

03/31 15:05, , 5F
應該有吧我一個月6萬老闆一個月應該沒賺到600萬吧
03/31 15:05, 5F

03/31 15:09, , 6F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會有什麼後果 你應該很清楚
03/31 15:09, 6F

03/31 15:34, , 7F
超方便的 告完合夥團體又不足清償時 直接就可以對合夥人執
03/31 15:34, 7F

03/31 15:34, , 8F
行 無庸另取得執行名義
03/31 15:34, 8F

03/31 23:03, , 9F
這哪叫假合夥??這是真合夥阿 薪水就是利益分配阿
03/31 23:03, 9F

03/31 23:04, , 10F
3個老闆 一年600 也差不多吧
03/31 23:04, 10F

03/31 23:21, , 11F
想請問一下一樓 是哪個法條??
03/31 23:21, 11F

03/31 23:53, , 12F
商會法71條  稅捐稽徵法第41條阿
03/31 23:53, 12F

04/03 20:10, , 13F
22院字918號
04/03 20:10, 13F
文章代碼(AID): #1BikmJOv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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