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假律師吳軾子 詐騙喪夫女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流行至尊5566)時間15年前 (2010/07/07 22: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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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cchen (kc)》之銘言: :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http://ppt.cc/K2EG。我納悶的是為什麼檢察官不起訴?而且還有 : 律師同道跟他合作「到法院傻笑裝可愛!」 : 中國時報2008/11/19 04:34 陳俊雄/北縣報導 : 徐姓女子委請冒牌律師吳軾子打官司,最後卻轉到只會「對檢察官傻笑裝可愛」的蔡姓律 : 師代打,害她因時效滅失蒙受損失而提告求償,法院判決歸還五萬五百元律師費。 : 曾上過不少扣應節目、參選連江縣長的冒牌律師吳軾子,接受徐姓女子委託與某房仲業者 : 訴訟,沒想到徐女不僅所託非人誤了時效,當他詢問相關法律問題時,還頻頻吃了吳軾子 : 幾頓排頭,連連遭斥:「我是律師我知道怎麼作,是你不懂法律!」 : 吳軾子收錢接受委任後,因不具律師資格而請另名蔡姓律師代打,沒想到第一次偵查庭中 : ,他就被檢察官質疑「律師先生你是不是打錯庭?」徐女事後向吳軾子抱怨:「不該找個 : 開庭不講話、不諳案情、不接電話,卻只會對著檢察官傻笑的人給我」。 : 吳軾子解釋,他準備「參選連江縣長」才會委由蔡姓律師代打。沒想到第二次偵查庭檢察 : 官詢問蔡姓律師時,還是吞吞吐吐地回應,不僅讓徐女提告的刑事官司遭到不起訴,民事 : 部份更因除斥期間滅失,平白損失一百萬元。 : 徐女獲悉自己碰到冒牌律師欺騙,對吳軾子及蔡姓律師提出民事告訴,求償一百萬元售屋 : 損失及五萬五百元的律師費用。 : 板院民事法庭認為,即使提告也未必獲得勝訴取得一百萬元,此部分是否造成損害仍屬有 : 疑,據此駁回一百萬元損賠請求。 : 不過,吳軾子假冒律師收錢包攬訴訟,又未能完成接受委任的處理事務,法官還是判決吳 : 軾子應歸還五萬五百元的委任律師費。 這位蔡律師本名蔡明和(律師證書字號:(87)臺檢證字第4080號), 另外似乎還有一位陳德峰律師(律師證書字號:90台檢補證字第201號)。 陳德峰律師曾經遭懲戒2次,第1次是民國86年間,第2次是民國89年間。 第1次是因為未親眼見證某兩造當事人訂定契約即在契約上見證人欄簽名,嗣後發現一造 印章乃他造偽刻蓋上,因此見證不實,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警告。 第2次是因為遲誤當事人上訴期間,遭當事人檢舉至台北律師公會,公會介入協調要求善 後,陳律師雖承認疏失,但不理會公會協調也拒絕理賠,因此遭懲戒停止執行職務6月。 http://blog.udn.com/ericwy1029/2161414 唉! [ 台灣律師 ] 怎麼喜歡跟 [ 司法黃牛 ][ 掮克 ] 混在一起。 2008/03/19 04:08 本人因房屋買賣被「信義房屋」以假資訊該仲介以低價騙取,立刻又被轉手高價售出 之詐欺手段,於94.04.06聘請明泓律師事務所:所長陳德峰律師〈台北市長春路16號 5樓,02-25635568〉〈林森北路500號7樓;〈02〉25631218〉接本案律師為吳軾子律 師〈又名劉秋貴、吳試子、吳魯愚〉行訴訟官司,該律師表示:「打官司就有希望, 不打官司就完全沒指望」,收費後立刻進行作業還說已經遞狀給法院了,不要一直打 電話來詢問,我是律師懂法律請放120個心,我會處理的妥妥當當。但到94.05.19我自 己去法院查詢,竟發現民事跟刑事都沒有我的案件,於是我就問吳軾子律師你到底遞 狀了沒?吳軾子律師馬上回答:是離職人員疏忽,我今天立刻遞狀。當收到地檢署通 知時,發現原來是告刑事,我問吳軾子律師:這是損害賠償,你怎麼會送刑事。吳軾 子律師回答:我是幫你省錢,民事還要裁判費,我是律師我知道怎麼做。 就在通知開庭前兩天,吳律師來電說:我要去馬祖選縣長最近比較忙,我把案子交給 蔡明和律師代替我陪你去開庭;開庭當日檢察官直接跟蔡明和律師說:律師先生你有 沒有打錯庭,這個案子在民事來看是有時效限制的,不要耽誤委託人。那蔡律師只是 一味的對著檢察官傻笑裝可愛不發一語,當時出了法庭我就直接問他:你們是不是真 的打錯庭了你有沒有看內容,蔡律師直接回答:你這個案子一聽就知道不會贏,看都 不必看還要說什麼,而且又不是我接的,是吳律師叫我幫忙開庭,我只分到一點點錢 要負什麼責任。我立刻打電話給吳軾子律師問他:這是怎麼情形。吳律師還是堅持說: 我是律師我懂法律,絕對沒有耽誤時效問題,檢察官搞不清楚,而且你不懂法律,跟 你講你也不懂。我就跟他講你若沒空就不該接我的案子,更不該找一個開庭不講話不 諳案情不接電話只會對著檢察官傻笑的白痴給我啊! 第二次開庭蔡明和律師還是來了,這次檢察官問他:律師,你有什麼意見要補充。蔡 律師吞吞吐吐的回答:「這個價差太大,可以多多少少賠償一點嗎?」。…我的天哪! 這是刑事官司應該要講被告違反哪些刑法,怎麼會這樣回答,難怪他一講完,檢察官 臉色鐵青是乎氣炸了;出法庭我就問他是不是搞錯了,蔡明和律師還是一樣說:我跟 你講這個案子根本就輸定了,你只是自己氣不過硬要告不能怪別人。……那吳律師幹 嘛要接我的案子。 這個案子我當然輸了,當我找別的律師打民事官司時,律師告訴我:契約解除時效是 一年,你被耽誤了已經不能提出,而且你上一個律師連這項寫都沒寫,我才明白當初 檢察官說的是這個,我就打電話給吳軾子律師問他,他回答:絕對沒有過期的問題, 你不要聽別人亂講,你的案子是因為蔡律師沒幫你打好,如果是我來打就不一樣了, 那我再幫你打民事官司好了。〈還想騙〉 後來竟發現那位吳軾子律師根本沒有律師執照,難怪不敢出庭,還到處講自己是律師, 根本就是個捐客,沒有律師執照還開價收費,講得頭頭是道,這不是已經違法了嗎? 算詐欺吧! 還有開庭不講話不去了解案情只想著可以分多少錢的蔡明和律師違反了律師基本職業 倫理吧!還不斷指責客戶呢,我真是花錢買氣受。 對於這兩位的行為,應該已經觸犯律師法?對於不適任的律師,會影響整體形象吧! 而且陳德峰、蔡明和截至目前為止,不但沒認為自己又過失,還繼續和那掮客假律師 「吳軾子」合夥開律師樓,出任副所長,又增加一家徵信社,即以律師名義出法律相 關書籍及CD和情色文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7.28

07/07 22:24, , 1F
掮客 ㄑㄧㄢˊ 小時候在幽遊白書學到這個詞的 :p
07/07 22:24, 1F
文章代碼(AID): #1CD8qauI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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