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牌的就叫做勞工律師,沒牌的就叫勞保黃牛」
在第2085則:「 版上有律師是這樣子的嗎?」一文中,「vr60267」推文說道:「有牌的
就叫做勞工律師,沒牌的就叫勞保黃牛,結果是在做一樣的事,抽一樣的成數...跟之前
事務所同事聊天的結論XDD 11/20 15:29」等語,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太過武斷,而且有嚴
重的誤解與偏頗。
我自己從事勞動訴訟迄今已有二十幾年,無論代理勞方或代理資方,「從來」沒有跟當事
人約定過所謂的「成數」。判決確定後確實有當事人包過紅包給我及實際承辦的律師,但
那是在案件結束後當事人自願包的謝禮,並非事前有所約定。我也不會明示或暗示當事人
要包紅包,而且事實上案子打贏之後當事人還會想到包個紅包表示感謝的,一百件不到一
件!
其他我認識的長期辦理勞工案件的道長,例如L律師、W律師、H律師等人,雖然收費屬於
個人私密範疇,我們不會互相打聽,但當事人會講,我真的也沒聽過有約定及收受後酬之
例。
或許某些跟所謂的「勞保黃牛」(他們自認是勞務管理師、勞務管理顧問)合作的道長,
他們可能與當事人有約定後酬的習慣,但根據我對這個領域的觀察,跟勞保黃牛合作的道
長人數並不多,尚不足以構成一個「趨勢」。所以武斷的在收取報酬這一點上,將「勞工
律師」與「勞保黃牛」劃上等號,並不客觀也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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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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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cchen 來自: 114.36.59.41 (11/21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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