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有關以法扶保證書代擔保之問題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akila21)時間13年前 (2013/04/17 20:4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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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大家好,想請問有關假處分強制執行的問題,詳情如下: 法院准許當事人以法扶出具的保證書代擔保,所以天真的我就想, 只要把法扶的保證書當作強制執行聲請狀的附件就可以了, 殊不知司法事務官發了一個函,內容是要求我們必須依照「法院 辦理保險人或銀行出具保證書代擔保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 的規定,向民事庭原承辦法官聲請核准後再釋明。 請問有道長寫過這種聲請狀嗎?聲明應該要怎麼寫呢? 我看這個注意事項裡面有附擔保聲請書的格式,還是我應該要按照 這個格式寫一式三份送到原裁定的法官那邊去? 我看事務所以前的案子都是直接把保證書附在強制執行聲請狀後面 就可以了,我還以為依樣畫葫蘆就可以了,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8.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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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理說如果假處分的裁定已經有法扶出具保證書的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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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作法應該是對的啊,什麼時候作法又改了?疑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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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RfZyc8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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