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教各位道長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3/08/17 18:31),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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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軍審法修法後遇到一個問題,就是當事人委任由起訴到一審終結,但是目前經過一次軍審法院開庭後移轉到一般法院管轄,有問過其他道長是加收一次重新遞狀的稅金,但也有道長是重新收一次委任的費用,不曉得有沒有其他道長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一下的,感恩您!。 Ipad發文,如排版不佳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8.179.19

08/17 18:52, , 1F
我是加收稅金及出庭加次費用。
08/17 18:52, 1F

08/17 20:06, , 2F
什麼稅金的其實說穿了都是藉口,跟國稅局解釋一下都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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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種藉口其實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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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15, , 4F
國稅局收到各機關送件報表就憑那個來計算各專技人員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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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15, , 5F
了,有的還會看筆數多少而加收多少%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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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20, , 6F
國稅局不管三七二十一,你沒報所得,先開補稅單給你,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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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21, , 7F
題的話,你自己提供證據給他們看,而且還得看他們要不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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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21, , 8F
受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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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26, , 9F
每件對不起來的有詳細說明即可,我也有以委任狀方式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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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27, , 10F
顧去閱卷沒收費,報稅時解釋一下也沒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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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28, , 11F
像軍事法院移轉到一般法院,自始就是同一件案件,很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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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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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20:31, , 13F
這種案件如果最後扣兩件的稅,就是公會出來溝通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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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3r3_iH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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