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實習中複代理 取得資格是否再遞委任狀
※ 引述《k2a9t3e6 (絢)》之銘言:
: 請問各位道長
: 有個案件是實習的時候應老闆要求複代理
: 現在取得執業資格
: 若要繼續複代理 是否要重遞複代理的委任狀?
: 之前那張還沒有律師資格的委任狀是否有效?或是要先解除再遞狀?
: 謝謝各位道長的解答!!!
啊,沒想到我也有可以回文的一天,好感動
這個問題我以前也遇過
一樣是實習的時候複代理
案件還在一審審理,就實習完畢也律訓完畢取得正式律師的資格
去開庭的時候,想說應該沒關係吧,反正之前有遞過委任狀了
沒想到開庭完法官說:那妳要再補一張複委任的委任狀給我喔
我:@@?,可是我想說是人格同一性耶
法官:我是對妳資格的尊重
我:@@,好,謝謝庭上
後來我也有再補一張委任狀,判決寫我是寫律師耶
所以我想結論應該是,看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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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那一庭的法官是田台大
他認得我,所以.........
那一陣子的案件好常遇上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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