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以自己名義加入律師公會?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athenah)時間11年前 (2014/08/11 14: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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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qpin (班紮古魯白瑪的沉默)》之銘言: : ※ 引述《athenah (athenah)》之銘言: : : 各位律師同道大家好: : :  最近正在找尋受雇律師的工作, : : 因為先前實習的事務所沒有留我, : : 因此實習完畢也沒立刻加入台北律師公會, : : (心裡妄想受雇時的事務所願意幫我出那筆入會費) : : 但現在有面試通過的所就要求我必須要先入律師公會 : :  (就是要我自己負擔入會費), : : 取得執業資格後,才能去那裏上班, : :  可是現在有個疑問,如果我沒有事務所, : : 加入律師公會的申請書是否就必須填自家地址、電話, : : 之後正式進事務所上班後,再跟公會、法院改地址、電話? : : 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 :  打去問台北律師公會,他們好像都不建議以個人名義入會, : :   : : 還有偷偷問一下,現在不幫律師出入會費是常態嗎? : : 好羨慕有新進同道都不用自己付入會費啊……… : 我跟你的狀況一樣,不過我已經加入公會(家中地址),但尚未登入法院 : 原因在於登入法院所填寫的地址,法院會送國稅局(加入公會則沒有這個問題) : 國稅局會認定該址房屋是非住家用房屋,房屋稅稅率為3%(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2%) : 供你參考 那請問..如果在入事務所前沒接案子,無執業收入 以住家地址登錄法院,也會被認定房屋是非家用房屋? 這樣不就害到住家房屋所有人@@!! 我是不是先不要去法院登錄,等進事務所再辦較妥? 不過感覺老闆是要我都弄好才能去上班...好煩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35.2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07738007.A.724.html

08/11 23:59, , 1F
如果確定事務所了 不就填那間事務所嗎? 我就是這樣
08/11 23:59, 1F
文章代碼(AID): #1Jw62NSa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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