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訴訟詰問證人疑義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時間10年前 (2016/01/30 11:05), 編輯推噓7(7023)
留言3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教版上道長一個問題: 今天民事訴訟對造傳喚一名證人, 問完他想問的之後,因為時間已過中午,下午另有其他股別排庭, 只好遵從法官的意思定下次期日再行詰問。 我知道這一閉庭,這作了一堆偽證的證人下次多半就不會來了, 還要求法官詢問證人下次能否到庭, 證人表示會來,並記明筆錄。 但果然,證人就不來了...... 我的疑問是,該證人已供述的證詞是否有證據能力? 我想,罰錢還拘提什麼的多半是不太可能,但至少總要主張無證據能力...... 畢竟反詰方並未就主詰方取得的證詞作充分詰問, 整個詰問證人的程序是沒有合法終結的。 從刑事訴訟的觀點來看,除非搬出158-4,不然肯定是沒有證據能力。 但在民事訴訟?有無案例或解釋可供參?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46.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54123120.A.001.html

01/30 11:33, , 1F
民事訴訟不是交互詰問,只是詢問證人,一般來說也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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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問題...而且合法傳喚到庭並經具結出來的話怎麼會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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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36, , 3F
證據能力呢...你至多只能爭執證人還沒有將你方要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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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37, , 4F
回答完整,先前已為的證述內容證明力不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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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37, , 5F
一樣都是道長,建議用詞還是精確一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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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41, , 6F
當然實務上很少法院依法對不來的證人處拘提或罰鍰,這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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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42, , 7F
為問太久而不得不分兩次問,而且證人也自陳願意在到庭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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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完全有正當性請求法院依法裁罰甚至拘提,最起碼也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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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期傳喚,你有作如此要求,若法院不照辦就結案,甚至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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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證人之不利證詞,上訴理由也更好爭執證明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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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堅持傳喚,決不捨棄,法官硬要結案就要在判決理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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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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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1:58, , 13F
民事訴訟連應具結但未具結的證詞,只要兩造沒有當場異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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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就可採用了,你說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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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實務如何,但該打的嘴砲還是要盡量把嘴砲打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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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問看有沒有道長爭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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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07, , 17F
另外說到用字精確,民事訴訟法是訊問證人,沒客氣到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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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2:08, , 18F
J道友不需要那麼衝啦!幹律師不就是想著怎麼挑戰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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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4:10, , 19F
確實是訊問證人,請容我去刮刮鬍子先~
01/30 14:10, 19F

01/30 14:25, , 20F
我必須說,傳喚方問完他想問的,卻不讓對造問,程序上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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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4:25, , 21F
怪,所以來請教看看大家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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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23, , 22F
只聽過 陳致中v壹周刊案(召妓疑雲)有開罰不到庭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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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25, , 23F
至於證人第二次不來了 就如同在場只回答一造問題 卻拒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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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5:26, , 24F
答他造問題,那這證詞的證明力就期待法官心中自有一把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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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8:02, , 25F
民事上確實有學者主張也要論證據能力。 但就我所知打這個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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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8:03, , 26F
通常會覺得是不是走錯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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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8:03, , 27F
第二次如果不來的話,可以要求法官裁罰鍰(但錢其實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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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8:04, , 28F
通常就只能說證明力低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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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22:32, , 29F
個人遇到法官開罰過,是屢傳不到。道長以後可考慮抓長一點
02/01 22:32, 29F

02/01 22:32, , 30F
時間,當要問證人時,總比不先酌留,造成問不完的窘境
02/01 22:32, 30F
文章代碼(AID): #1Mh2Xm01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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