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訴訟訴訟代理人超過三人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jacker)時間6年前 (2019/08/28 21:55), 6年前編輯推噓8(800)
留言8則, 8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道長大家好 如標題,有一行政訴訟案件 在委任律師之前,機關已委任三名機關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後來委任律師出庭,也順利 的言詞辯論終結,但現在發現訴訟代理人超過行訴第49條的三人上限,而律師剛好是第四 個,故現在想詢問該如何解套,麻煩先進們教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6.99.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567000501.A.D62.html

08/28 22:07, 6年前 , 1F
請他們其中一位出解除委任狀?
08/28 22:07, 1F
因為我查到的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委任只能向後終止,沒辦法朔及,以至於律師的委任變 成不合法。我再補最高行的案號上來 ※ 編輯: smallchch (27.246.99.61 臺灣), 08/28/2019 22:47:12

08/28 23:28, 6年前 , 2F
再開言詞辯論~
08/28 23:28, 2F
再開辯論,然後再遞解除前面的委任,這樣不知道是否有辦法補正?

08/28 23:42, 6年前 , 3F
到上訴審主張只有代理權欠缺的一造才能飲用為上訴理由
08/28 23:42, 3F
您的意思是,如果判決了,二審再由我們引為上訴理由然後上訴嗎? ※ 編輯: smallchch (39.11.167.46 臺灣), 08/29/2019 08:05:27

08/29 09:02, 6年前 , 4F
當初不是用複代??
08/29 09:02, 4F
不是 當初機關加律師,總共掛了4個訴代,所以現在蠻苦惱 ※ 編輯: smallchch (39.11.167.46 臺灣), 08/29/2019 09:13:55

08/29 14:32, 6年前 , 5F
再開辯論可能是比較好的方式,或許請書記官跟法官說一下…
08/29 14:32, 5F
法官決定再開辯論了

08/29 17:16, 6年前 , 6F
如果放著不管會怎麼樣?
08/29 17:16, 6F
判決違法QQ ※ 編輯: smallchch (27.246.70.232 臺灣), 08/29/2019 18:40:18

08/29 22:51, 6年前 , 7F
為此再開辯論wwwwwww
08/29 22:51, 7F

08/30 08:24, 6年前 , 8F
未看先猜月股
08/30 08:24, 8F
文章代碼(AID): #1TPeUrrY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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