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薦] 雙北律師 剩餘財產分配官司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4/26 00:19), 3年前編輯推噓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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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看到第一則推文後就有點想回應, 但是小律俗務纏身實在不想浪費週五寶貴的工作時間,就給擱下了滿腔感想。 剛好周末夜深人靜閒晃一下ptt,看到後續推文、回文, 還是忍不住想表達一下一位經營小小事務所的律師的感想, 至於前人已經分享過的撰寫書狀問題,我就盡量不贅述了,合先敘明。 用出庭數計算,每次開庭6~7000元, 這要嘛是超庭費的計算方式;要嘛是對複雜案件同業的代庭費計酬模式 (通常也是代完庭立即解委;縱使沒解,未來也可以請被代庭者承擔稅金), 無論如何,怎麼都不該是當事人對律師開價的價碼吧!? 覺得這個收費划算的道長,不曉得有沒有繳過執行業務所得的稅金? 雙北市,一個字號的委任狀基本上課稅低消是多少錢,應該都查得到。 同案不管你開一庭還是十庭,國稅局追到天涯海角就是要跟你討這麼多錢, 萬一不幸(!?)真的只開了沒兩三庭就搞定,律師收的費用足夠負擔稅金嗎? 有統編、會計師或記帳士作帳的也許可以想辦法多生一些單據來彌補, 那一般個人執業的小資律師,光承擔稅金會不會就有入不敷出的風險? 那種想等辯論終結的時候解委的,不要以為法院跟稅局這麼好拐, 常常院檢還刻意在判決書、處分書給你掛名以後再註明嗣後解除委任, 然後稅局人員就直接忽略後面的註記,一樣核你一個案子的費用,所在多有啦。 想殺價的當事人開頭第一句話通常都是這件應該沒有很麻煩啦... (麻煩也可以置換成困難、複雜、拖很久...之類的) 但別忘了,委任狀出去以後,不管和當事人怎麼約定, 對法院來說,律師就是負擔法定義務,而且是專業倫理上的沉重義務, 鮮少因為減免了收費就可以依535條,只負擔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的義務。 萬一法官要律師補狀、整理複雜的財產狀況,拒絕的理由可以是我只收6000元? 還有,別忘了本件是家事案件, 有開過家事的道長應該都知道,家事案件極難預計時間, 不管是自己的開庭時間還是默默等庭的時間。 因為你從來沒辦法預料到前一件會不會一哭二鬧三上吊, 或是把法庭當閨房,從互訴情衷到互揭瘡疤互挖短處,八卦可以講上三天都講不完。 別的不說,我在北院家事就碰過表定9:10的庭等到11點才輪到的經驗。 原本對於這類開價問題我是還有滿腹的牢騷,不過不知不覺已經12點多了, 既然沒人給我夜間加成的計時費用,姑且先戰到這裡。 另外,原po願意付費的項目只寫了出庭費,那討論案情的時間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08.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19367555.A.5AD.html

04/26 00:39, 3年前 , 1F
優質給推
04/26 00:39, 1F

04/26 00:43, 3年前 , 2F
04/26 00:43, 2F

04/26 01:01, 3年前 , 3F
推。我也納悶出庭前看完卷、跟當事人釐清討論案情的時
04/26 01:01, 3F

04/26 01:01, 3年前 , 4F
間,難道包含在該次的出庭費裡?
04/26 01:01, 4F

04/26 01:53, 3年前 , 5F
問題是他信箱很滿 講這些也沒用 一堆缺錢的自願把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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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1:53, 3年前 , 6F
上去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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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36, 3年前 , 7F
ㄎㄎ 家事案件超麻煩
04/26 02:36, 7F

04/26 10:36, 3年前 , 8F
家事可以找法扶,專案律師都是法扶審核過
04/26 10:36, 8F

04/26 11:32, 3年前 , 9F
家事案件要審資力啊
04/26 11:32, 9F

04/26 11:39, 3年前 , 10F
優質推
04/26 11:39, 10F

04/26 12:27, 3年前 , 11F
如果不是整個審級委任的話,開會討論的諮詢費,當然
04/26 12:27, 11F

04/26 12:27, 3年前 , 12F
是要跟開庭費用分開計費啊!
04/26 12:27, 12F

04/26 13:11, 3年前 , 13F
9:10不是通常都第一庭了,還會拖這樣喔,好慘.....
04/26 13:11, 13F
我一開始沒查庭期表也天真地以為是第一庭,結果竟然是第三庭...

04/26 13:12, 3年前 , 14F
家事案件還要乘載一堆當事人情緒,處理個剩餘財產要聽
04/26 13:12, 14F

04/26 13:13, 3年前 , 15F
他們婚前婚後種種恩怨情仇,一庭幾千真的很糟蹋人
04/26 13:13, 15F

04/26 14:22, 3年前 , 16F
推~大家吃飯或看醫生不會認為免費合理,律師回答問題就
04/26 14:22, 16F

04/26 14:22, 3年前 , 17F
應該免費,我也不知道這是什麼邏輯~
04/26 14:22, 17F
※ 編輯: swallowjc (118.168.204.85 臺灣), 04/26/2021 16:26:33

04/26 22:33, 3年前 , 18F
含淚推
04/26 22:33, 18F

04/26 23:13, 3年前 , 19F
9:10第三庭到底......
04/26 23:13, 19F

04/27 09:50, 3年前 , 20F
前面2庭是不是都是保護令的案件阿
04/27 09:50, 20F
文章代碼(AID): #1WXPQ3Mj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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