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律師板規範已刪文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研究生)時間2月前 (2024/02/19 08:34), 編輯推噓-1(010)
留言1則, 1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慶鴻法律事務所 林家慶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 【工作內容】 (一)協助律師製作書狀、律師函等文件、整理卷宗、書信等文書事務。 (二)接聽電話、接待客戶等行政事務。 (三)至法院、郵局、國稅局、戶政事務所等送件。 (四)購買餐點、用品、簡單清潔等庶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範圍】 30,000元起(依學經歷調整,試用期三個月)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67號9樓(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對面) 【工作時間】 每天 9:00AM ~~6:00PM 午休:12:30-13:30 【獎金福利】 三節獎金、不定期聚餐、生日禮金 (依法投保勞健保) 【特別條件】 法律系畢業 有法務助理經驗者佳 細心丶合群丶積極丶有同理心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備履歷、自傳郵寄至 ching.honglaw@msa.hinet.net 聯絡人:陳小姐 (代PO,請勿回站內信) 事務所網址:www.chinghonglaw.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42.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707964790.A.06C.html ~ ※ 引述《VVax》之銘言: : 未來規劃的空間。 : 二、本板禁止詢問一般法律問題,以與PttLifeLaw及Law版有明確區隔, : 但律師執業及承辦案件涉及之法律問題,不在此限。 : 三、徵人應標明最低酬勞或計算標準,徵受雇律師及實習律師應遵照徵人範例。 : 四、國家考試問題,禁止詢問。 : 五、純粹升學、生涯規劃問題,與律師執業無關者,禁止詢問。 : 六、為維持板面分類,板主有權逕予更改或增加文章標題之類別。 : 七、與本板宗旨無關之文章,一律禁止。不得刪除推文。推文4行以上請用回文。 : 八、嚴格取締假藉徵律師為由,以諮詢法律意見者。 : 九、以上違者一律劣退。違規情節重大者,禁止發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以下是典型的違規文 違者劣退 > : 作者 xxxxx (xxx xxx) 看板 Lawyer : 標題 [請益]請問"企業組織與經營法" : 時間 Tue Feb 5 18:35:20 2008 : ─────────────────────────────────────── : 台大開的這一科,可否相當於律師資格20學分中的"公司法"? : 感謝大家. : : 作者 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 看板 Lawyer : 標題 [徵求] 這有人有買房子後悔經驗嗎 : 時間 Tue Aug 5 11:28:36 2008 : ─────────────────────────────────────── : 我哥是透過仲介買房子(X森房屋) : 後來買房子的簽好買賣合約後 : 後悔了 : 本來是已經付了三萬元現金+27萬本票 : 那現在後悔了,大概是第五天就口頭告知東森了 : 可是東森說這是無法解約的 : : 後來第六天去談,談到12萬+3000元代書費------>算損失金額吧 : 不知道諸位看倌有沒有買賣契約後悔損失相關經驗, : 歡迎分享。 : 作者 XXXXXX (XXXXXXXXXX) 看板 Lawyer : 標題 [問題] 可以對致中提測謊嗎? : 時間 Wed Nov 25 19:37:31 2009 : ─────────────────────────────────────── : 不討論政治... : 新聞報導說致中是CEO,致中否認這個說法 : 那麼可以對他提出測謊嗎? : 這樣是不是可以判別孰是孰非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708302875.A.6D2.html

02/19 17:37, 2月前 , 1F
受雇然後3萬?工作內容是協助律師?回文還連發兩篇?
02/19 17:37, 1F
文章代碼(AID): #1bqg8RRI (Lawyer)
文章代碼(AID): #1bqg8RRI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