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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工會爭權益是抗爭比較有用?還是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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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3→)留言1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時間13年前 (2012/08/31 10: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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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故意的. 有些工會背後的「團體」,偏好以衝突的方式處理. 或許信念上認為長期以來為資方所壓迫,要衝突才能爭取權利. 就這些街頭派來說,或許認為律師派偏向溫和. 與他們的理念不符. 或許,就這些街頭運動來說,律師的經驗未必比他們豐富. 看醫生很少人會殺價. 甚至是:醫生,給我最好最貴的藥. 但請

推噓2(2推 0噓 15→)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noteb (法學之路永無止盡..號:)時間13年前 (2012/08/30 14: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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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我個人側面有跟一些參與的律師閒聊過. 所以只算是有一點側面瞭解 不一定正確. 以華隆案為例. 在現行制度上面,不管是勞工局、勞委會. 都只有協調的權限,而並沒有「強制」資方給付的權限. 換句話說,如果純以抗爭想達到「強迫政府解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但是,. 這後面牽涉到其他的運作,.
(還有285個字)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isea (sdfwe)時間13年前 (2012/08/30 00: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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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近很多抗爭. 像是都更案 農地徵收 還有工會. 用抗爭的方式可以透過媒體版面獲得社會注意. 可是新聞熱度過後 是否什麼妥善解決呢?. 而且抗爭常常演變成和公權力對峙的局面. 那麼這些抗爭的團體是否還能透過法律途徑來爭取呢?. 比如說華隆案的員工 能否大家合資或是透過募款來籌律師費. 用合法的方
(還有2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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