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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 ]
討論串[問題] 工會爭權益是抗爭比較有用?還是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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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我個人側面有跟一些參與的律師閒聊過. 所以只算是有一點側面瞭解 不一定正確. 以華隆案為例. 在現行制度上面,不管是勞工局、勞委會. 都只有協調的權限,而並沒有「強制」資方給付的權限. 換句話說,如果純以抗爭想達到「強迫政府解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但是,. 這後面牽涉到其他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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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近很多抗爭. 像是都更案 農地徵收 還有工會. 用抗爭的方式可以透過媒體版面獲得社會注意. 可是新聞熱度過後 是否什麼妥善解決呢?. 而且抗爭常常演變成和公權力對峙的局面. 那麼這些抗爭的團體是否還能透過法律途徑來爭取呢?. 比如說華隆案的員工 能否大家合資或是透過募款來籌律師費. 用合法的方
(還有2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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