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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為什麼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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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7年度偵字第1779號. 被 告 張○安. 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 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張○安自民國 107年 1月 7日起登錄台中律師公會為執業. 律師,惟因曾任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之法官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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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給賀,胎嘎厚!. 我阿肥啦. 借個標題問一下今天剛出爐的熱騰騰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簡上字第225號. 原審勘驗系爭107年9月18日錄音筆5:53:. 10之內容確有發生聲音(被上訴人主張係親吻之聲音;上訴. 人認為不一定是親吻聲音,像是吞口水或思考事情的樣子). 。勘驗11
(還有81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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