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非對稱公差實際上有什麼意義?
※ 引述《iPadProPlus (哀配之神)》之銘言:
: 安安
: 機械跟機構搞了這幾年待過系統廠跟零組件
: 發現或多或少都會出現非對稱公差這個東西
: 但你實際還是會把他換成中值與對稱公差去加工
: 那為什麼不在設計時就做成對稱公差就好了
: 假如你設計的東西需要他跑上限才穩定所以改成非對稱公差
: 那不就表示你設計值本身就有問題嗎?
: 大家來分享一下經驗,謝謝
你都直接指名了,那我只好獻醜了;
簡單來說:
因為公差的決定是在「設計者」,
不在製造端,也不在品檢端,
當然設計者可以依經驗設定對稱公差,
但不代表就該遷就所謂的中間值的對稱公差;
通常,換算成中間值+對稱公差,
只是為了方便產線檢視用,不用花時間計算,
也可減少判斷錯誤的產生,也因此,
產線&品檢一般只在乎數值是否在公差範圍
內,根本不會想了解為什麼公差要這樣下。
進一步來說,
不論以非對稱、單向或者對稱表示公差,
都是為了表示彼此組配間的關係,
而透過公差的標示,
可簡單說明設計者針對該部位間的組配設計。
舉例來說,A跟B組配:
-
1.以對稱公差表示:
A:10.02 +/- 0.02, B:9.965 +/- 0.035
你可以馬上看出它們設計的基準值是多少?
合不合理?設計的基礎是什麼嗎?
-
2.讓我們換成非對稱公差表示:
A: 10 +0.04/-0, B: 10 -0.01/-0.06
由上可知,「10」即是設計者的基準值,
且A可大不可小,B可小不可大;
若A是孔,B是軸,設計者希望為餘隙配合,
若A是軸,B是孔,設計者希望為干涉配合。
-
透過上述簡單說明,可理解其差異性嗎?
最後:
公差是為了遷就生產無法避免的偏異,
因而去訂立可容許的極限範圍,
以滿足設計者的需求,達到其目的;
故設計者是會先有一個基準值,當作標準,
再決定彼此組配間的關係後,
並評估製程能力後去訂公差,
而不是追求公差的對稱性去訂公差,
再回推中間值,根本本末倒置。
製造端是為了滿足設計者訂立的容許範圍,
視製程的特性,去選定一個基準值去生產,
而普遍來說,以常態分佈的生產曲線來看,
中間值是一個比較保守、合理的基準值。
但不代表所有製程都適用,
比如利用模具生產,模具使用久了會磨耗,
故為了延長使用壽命,外型尺寸會做偏小,
內型尺寸會做偏大。
你是為了定義組配的關係而去下公差,
還是為了對稱去改基準呢?
以上回覆,
提供您一個思考方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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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64.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chanical/M.1628363874.A.D7D.html
※ 編輯: huokei (101.9.64.23 臺灣), 08/08/2021 0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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