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 自己把覺得對自己有幫助的規則用租體字表示
問題:是我自己把覺得對自己有幫助的規則用粗體字表示。
試譯:自分が自分に役に立つと思うルールは太字で示す。
主要是覺得用思う有點怪怪的...
自分用兩次好像也有點怪怪的...
想請教有沒有更恰當的翻法
先謝謝各位指教
題外話:
有人用日文寫blog的嗎?來交流一下?
最近開始練習用日文寫blog
可能是還不習慣~常常一篇文章要寫很久~~XD
遇到不懂不確定的用法或單字還要去翻書查字典或google一下
而且還不一定對...像上面的句子~想好久...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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