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關醫院簽約賠錢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烤焦麵包)時間18年前 (2008/01/25 18: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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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問問看 有人知道哪條法律規定不能這樣罰 若有這樣的事情 : 可以向哪個單位申訴的嗎?? 勞基會嗎 by 網路大神 1.勞基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這表示雇主不能將妳的薪水預扣 當作違約金或其他方面的賠償費用 但是並不代表你不須支付違約金 2.最好把合約上面的內容看清楚 假如寫"不論任何理由不能服務置期滿"算違約 <==這不合法 (這樣避免資方惡性開除員工) 假如寫"義務期滿止前 離職視同違約" <===這合法 重點有"離職"二字 (畢竟新進人員訓練是要成本的 新人一直隨便丟離職 對醫院是一種負擔) 3.這裡有個類似的合約還有問答 自己參考一下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32102931 最好的方法 就是自己打電話去勞委會問問看吧! 不過越大家的醫院 合約越嚴謹 基本上都有律師團了 -- 合約就是白紙黑字 寫的清清楚楚 簽名之前 要多看幾眼阿~ -- 現在我不用簽名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3.5
文章代碼(AID): #17cRuJva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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