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日流產假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nike好!)時間17年前 (2009/04/04 21:3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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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到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5 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 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 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 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給。 不知道還來不來得及....... ※ 引述《hcin (放手才是擁有)》之銘言: : 名稱:勞動基準法 (民國 97 年 05 月 14 日 修正) : 第 50 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 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 :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 : 者減半發給。 : 其實 這不是公務人員或是私人醫院的 問題,而是自身權益的 問題, : 勞基法是規定勞工的 權益事項,我們每月都有交勞保費對吧! : 法規有規定AP3個月以上流產,就是要給一個月的 假, : (不過11周就沒規定到= =",所以原PO可能就不適用了 唉~ : ) : 我只是想說所以如果真的 很不幸AP 3各月以上流產了, : 還是放1個月,千萬不要因為上頭說人力吃緊...等 : 之類的 屁話,你就消假回來上班,不要覺得你是壞人,要知道你是照法規走, : 也是為了你身體好,如果沒做好月子(流產也是要做月子的), : 對身體很傷,在懷下一胎時,也很不穩~~~!! : 我真的 覺的護理人員真的 太單純了 ,都不會保護自己的 權益, : 一切都聽醫院上頭說的 ,或是資深學姐說的 以前都是這樣啊!!?? : 自從之前的 學妹離職有合約問題 被醫院的 規定 EX 要提前2個月提 : 還要賠錢 還要等人補齊才能走....等一些誇張到不行 吃人夠夠的條約時, : 我就去下載了勞動基準法來看,並幫她把一些法條畫起來,在之後辦離職時 : 叫她 拿給上頭看(護理部主任及人事室) 表示她都是照法規走, : 結果就順利離職了!! : 我只能說她們會不知道勞基法是怎麼規定的? : 上頭只所以敢這樣對護理人員,是因為從來都沒人有意見, : 她們吃定我門~ 哼! : 想拍拍原PO,一定要好好照顧好身子, : 也許你很需要這份工作,也許你很顧同事情誼,也許你不想讓阿長為難, : 但一定要先把自己顧好,加油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99.249

04/05 15:00, , 1F
謝謝 我會去爭取的 謝謝大家
04/05 15:0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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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 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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