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這樣下判斷是否適當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寒夜之哀傷)時間15年前 (2010/09/24 02:48),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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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來獻醜一下XD ※ 引述《iamyamamoto (微風吹過山巔)》之銘言: : 中秋節的夜晚,我家烤肉烤到一半,被朋友較過去 : 朋友的父親67歲 : 因為躁鬱症+老人失智,已經四天不肯吃喝東西,然後會把衣服脫光躲在床底下。 : 有身心障礙手冊(失聰,低收入戶) 有低收+殘障手冊!! 要安置的話費用問題大部分大概都被國家吸收了! 不過傳說中的免錢4卡還欠一張...如果他有終極第五卡就不用擔心安置費了 躁鬱症+失智+失聰是怎樣阿...= = 這只比失明+好色+精神病+脾氣差還好一點而已... : 我朋友沒有應付這種事情的經驗,叫我過去看一下要怎麼辦 你的朋友是病人的?????????????匿名的好友?? : 我看了以後,要求老先生的兒女打119送急診強制就醫,然後先請醫師安排住院 : 結果女兒似乎不太高興,覺得兒子不應該讓外人知道父親有躁鬱症 喔!!!不該讓外人知道是吧!!! 那你下次回他 113跟119自己選一個 看是要被通報家暴還是強制就醫= = : 事後安置我是建議去跟長期照顧中心申請安置機構補助 : 這樣的判斷適當嗎 先看治療結果吧! 畢竟還要看住院申請重大傷病卡的狀況如何 中間卡到很多錢的問題 留給社工去研究吧(支持系統不良 社工也會很頭痛吧) : 四天不吃不喝對一個67歲的老人家應該可以送急診吧 會危害生命嗎~~會 算有效自殺方式嗎~~~算 是現在進行式嗎~~~是 符合精神病狀態嗎~~~符合 不送急診...難道送門診嗎 還是送....送..... : 急診護理師請不要罵我.../.\ 你做了你該做的事 如果有人這輩子沒做錯事的話 那才有資格拿石頭丟你 以上回答如果有錯誤的話 歡迎各位拿金條丟我 金戒指也可以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67

09/24 09:45, , 1F
可以拿廁所裡的金條嗎?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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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18, , 2F
XD 那不是金條 那是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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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1:20, , 3F
我說明一點 113是諮詢用的 救命的只能打119 請注意唷
09/24 11:20, 3F

09/24 11:22, , 4F
113只提供家暴性侵兒虐的"線上"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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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專業! 所以只是拿來嚇唬家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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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意義就跟台灣的遺棄罪一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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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怕如果人死了 我的朋友會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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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3:27, , 8F
遺棄尊親屬致死是看誰最後跑責任算誰的 先跑先贏
09/24 13:27, 8F
文章代碼(AID): #1Ccw3fwX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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