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應該是全台唯一下班賣報紙的護士了
這應該會牽扯到民法善良管理人的問題,
建議你去法律版、或是一些法律網站問問。
基本上你(護士)是有管理責任,
但是就像妳說的,不是只有妳(護士)有管理責任。
光我隨便想想就一堆了,例如如果貴院有請警衛,那他可能有有責任,
醫院這種地方,竊案頻傳也不是第一次了,
資方沒有積極防治(未投保、監視器有死角),
未加強管理(借出入制度制定與實行是否落實)...顯見資方也是有責任的。
這部分應該跟院方提出並釐清。
OK~以上只是漂亮空洞的裝飾文章,以下才是我會做的:
1.以後東西丟了,不論大小價值都報警(掉雨衣抹布都可以),
一定要打110並且索取報案三聯單(上面單號一定要寫)。
2.跟阿長堅持連醫生、警衛到掃地的阿桑都要分攤賠償金額。否則不賠。
3.如果資方強扣薪資,你就馬上告他侵占。
4.第2跟第3點一定要全部的人一起進行,不要有花錢了事的心態,
資方有本事就全部的人一起告,相對的護士集體控告院方侵占也是大事,
到時候上新聞看誰倒楣。(水果很好用)
我們不是刁民,也不是爛草莓!只是爭取應有的權益!
大家要認清一個事實,護士這行業其實是勞方市場,
要爭取自己的權益其實很容易。
我注意這版很久了(?),大家多半都是抱怨、抱怨、再抱怨!
卻很少真的為自己做什麼,大家要加油阿!
補充:
大小竊案一定要報案主要是給警方壓力,案子一多,
警方就會給院方關切,喔~不對,是關心。
這時候院方受到關心。
一般來說要馬就是對護士進行打壓,喔~不對,是宣導,(不過你們一定要不鳥繼續做)
要馬就是乖乖裝監視器。
當然院方也可能搞一大堆奇奇怪怪的SOP,
反正大家都知道那種東西都會有什麼下場,究竟有沒有用?究竟對誰好?別太在意。
相信我,飛鴿傳書這招很好用!超好用!大家一定要用!
※ 引述《fishbird (Pro.紀)》之銘言:
: 事到如今 只是想PO上來發洩
: 大家想想看怎麼辦....
: 九月份 單位裡一台很昂貴的遠距心電圖機不見了
: 心電圖積大小跟電視遙控器 差不多大小
: 我們原本都以為是不小心被出院病人帶回家了
: 後來 追查下來的結果
: 是不小心被放在塑膠袋裡而勤務阿姨可能不小心當作垃圾
: 而丟到垃圾桶( ̄□ ̄|||)a
: 垃圾也載去燒掉了
: 所以全單位的人要一起賠
: 一台十萬~!!!!!!
: 阿長已經大方的出兩萬了
: 最後平均下來一個人要賠5700!
: 而且阿姨不承認
: 阿長怕事情鬧大
: 所以也不能叫他賠
: 相信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輕鬆拿出5700
: 這對我來說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 板上的姊妹們 該怎麼辦呢?
: 而且上個月底很衰的小妹
: 筆電和相機竟都被偷了..╮(﹋﹏﹌)╭..
: 有沒有那麼可憐阿~~~~~~~~~
: 所以
: 現在下班
: 都拿醫院被廢電池和報紙去賣錢...
: 相信應該真的是全台唯一的可憐護士了...有單位有大量廢電池不要的可以給小妹嗎??
: 或者 有快速賺錢的方法嗎??(這應該是很多人一樣的問題吧="=)
: 不然 我可以PO捐款帳號在這嗎?XD (快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40.57
推
11/21 14:16, , 1F
11/21 14:16, 1F
推
11/21 15:11, , 2F
11/21 15:11, 2F
推
11/21 15:19, , 3F
11/21 15:19, 3F
→
11/21 15:25, , 4F
11/21 15:25, 4F
→
11/21 15:26, , 5F
11/21 15:26, 5F
我覺得離撕破臉還有一段距離,畢竟文字是比較冷漠的,
實際上與阿長當然是要好好談,護理工作有多忙阿長也應該知道,
越多奇奇怪怪的SOP只會花更多時間,護理工作沒有時間就是沒有品質,
犧牲的究竟是誰?
推
11/21 18:49, , 6F
11/21 18:49, 6F
推
11/21 19:14, , 7F
11/21 19:14, 7F
→
11/21 19:16, , 8F
11/21 19:16, 8F
推
11/21 19:19, , 9F
11/21 19:19, 9F
→
11/21 19:21, , 10F
11/21 19:21, 10F
→
11/21 19:22, , 11F
11/21 19:22, 11F
推
11/21 20:00, , 12F
11/21 20:00, 12F
不敢當,不過失竊真的大小都要報警!
記得要報竊盜案,不要被吃案變成遺失,兩者差很大!
報警還不至於與院方關係緊張。這點最起碼的真的要做阿!
推
11/21 22:47, , 13F
11/21 22:47, 13F
推
11/21 22:51, , 14F
11/21 22:51, 14F
→
11/21 22:54, , 15F
11/21 22:54, 15F
一個殘酷的事實: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們不需要像投機者拿法律去傷害別人,
但一定要懂得拿法律保護自己,
能保護別人那更好,量力而為。
大家加油!
※ 編輯: rv180 來自: 111.240.240.57 (11/21 23:32)
推
11/21 23:54, , 16F
11/21 23:54, 16F
推
11/22 00:23, , 17F
11/22 00:23, 17F
推
11/22 03:38, , 18F
11/22 03:38, 18F
推
11/25 23:48, , 19F
11/25 23:48, 19F
→
11/25 23:48, , 20F
11/25 23:48, 20F
→
11/25 23:49, , 21F
11/25 23:49, 21F
→
11/28 14:35, , 22F
11/28 14:35,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Nurse 近期熱門文章
12
12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52
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