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院給錯藥 害患者急診 護士疏忽受懲?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happy)時間14年前 (2011/07/06 01:18), 編輯推噓1(1020)
留言2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氣喘男吃下止咳藥 護士疏忽受懲 醫院給錯藥 害患者急診 氣喘男吃下止咳藥 護士疏忽受懲 2011年 07月03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出包,護士交還給氣喘病人的多包藥袋中, 竟夾雜一包其他患者的止咳藥,害病人不慎誤食,直呼:「真離譜。」對此,台北市立聯 合醫院坦承疏失,向當事人致歉,並懲處失職人員。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若經查證屬實, 將依《醫療法》對院方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投訴組 「害我吃錯別人的藥掛急診!」林先生說,5月中他曾因氣喘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 區住院,6月5日至9日間二度住院,他將上一次醫生開給他近10包藥袋交給護士,以便住 院期間服用,9日出院時,除領取這次醫師新開的藥品,另外,也向護士領回入院時交付 的剩餘多包藥袋,因信任醫療人員專業,他未仔細檢查藥品即返家。 林先生說,6月18日晚間,因醫師開的新藥已服用完,他找出多包舊藥袋,拿其中一包的 藥品服用,不料服用後開始氣喘腹痛,驚覺有異,重新檢視藥袋才發現,這包藥袋的患者 姓名欄,寫的竟是另一林姓患者姓名。 又住院感覺很差 林先生表示,當下立刻致電中興院區表明誤食他人藥品感到不適,深夜12時仍覺得不舒服 ,只得前往該院掛急診,太太抱著小孩也陪在醫院過了一晚,經醫護人員抽血檢查確認無 大礙,19日清晨5時才出院,他抱怨:「感覺很差。」 未來會加強稽核 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坦承疏失,經查證,護士未確實核對還給病人的藥物, 導致病人誤食其他患者的止咳藥,但也稱止咳藥不致誘發病人氣喘,後續會提供適當的診 療,未來更會加強稽核。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公關部表示,針對護士作業疏失,已懲處失職 人員。 依《醫療法》糾正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表示,若因為護士沒有確實清點,造成病人藥袋中夾 帶他人藥袋,將會依照《醫療法》對院方予以糾正、限期改善。 常見用藥注意事項 ˙用藥問題,向藥師諮詢意見 ˙依藥袋指示,餐前飯後正確服藥 ˙不宜擅自選擇性用藥,影響藥效 ˙藥品宜常溫乾燥保存,期限內用畢 ˙用藥前查看及領藥時查看相關訊息 資料來源:藥事照護發展中心執行長譚延輝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00220/IssueID/20110703 請問是觸犯~醫療法~哪一條? 為何又是算在護士頭上了? ~非住院時~用藥,護士有義務保管嗎? 如果一開始不要好心幫忙保管,會出事嗎? 如果病患~當初早就已經~夾帶他人藥物,整袋交給護士保管,護士沒動過也沒打開過, 只是出院再還給病患那帶原封不動的藥... 這樣,也算該名護師活該該受罰嗎?... 病患自己吃藥都不看說明,再說那包藥也不是護士調劑給藥的吧? 真不知以後還有什麼不會無辜被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53.75

07/06 01:31, , 1F
有些醫院在病人住院時,如果有帶本來吃的自備藥,就不會
07/06 01:31, 1F

07/06 01:32, , 2F
另外開立醫院的藥上去,也可能病人的自備藥都放在同一地
07/06 01:32, 2F

07/06 01:33, , 3F
方集中保管,所以才會在出院歸還時,夾帶了他人藥物
07/06 01:33, 3F

07/06 03:00, , 4F
醫院藥物管理流程無疏失?每次給錯藥事件,護師都是遭殃者?
07/06 03:00, 4F

07/06 10:38, , 5F
那包[舊藥]是護理人員放進病人出院藥的,所以凡事要
07/06 10:38, 5F

07/06 10:39, , 6F
再三小心...(多次三讀五對)
07/06 10:39, 6F

07/06 10:40, , 7F
(這樣算無辜嗎?該說是共業吧...)
07/06 10:40, 7F

07/06 10:40, , 8F
(大家都有責任...= =)
07/06 10:40, 8F

07/06 10:42, , 9F
os:病人自備藥管理流程..(又一個專案題材)
07/06 10:42, 9F

07/06 12:34, , 10F
請立法院王金平廢止六年換照,訂定藥物職業只能藥師、
07/06 12:34, 10F

07/06 12:35, , 11F
醫師親自調劑發藥.....
07/06 12:35, 11F

07/06 12:46, , 12F
去當立法委員會比較快吧...(給藥應該也是醫療輔助行為)
07/06 12:46, 12F

07/06 12:47, , 13F
除非醫師不開藥,除非護理人員不再執行醫療輔助行為(難)
07/06 12:47, 13F

07/06 23:04, , 14F
醫療輔助行為內容可以分疾病治療方向及健康促進方向
07/06 23:04, 14F

07/06 23:05, , 15F
請詳定工作內容法條要隨社會變遷進而修訂標準不是??
07/06 23:05, 15F

07/06 23:06, , 16F
保護促進健康應由護師執行而治療給藥應歸藥師及醫師
07/06 23:06, 16F

07/06 23:10, , 17F
以前就是護理人員包山包海,現在要丟,也要有人接才行
07/06 23:10, 17F

07/07 03:23, , 18F
護師工作量大且繁雜,為何住院與門診藥物可以混在一起?
07/07 03:23, 18F

07/07 03:27, , 19F
醫療專業工作得小心,但如果醫院工作流程亂,誰能保證...
07/07 03:27, 19F

07/07 03:28, , 20F
難道護師都是最後概括承受者?...
07/07 03:28, 20F

07/07 13:00, , 21F
就是經營者沒治度才有亂象~~害慘一些護理同胞
07/07 13:00, 21F
文章代碼(AID): #1E4qTGOF (Nurse)
文章代碼(AID): #1E4qTGOF (Nur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