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教育積分與執照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校長阿貓)時間13年前 (2012/09/30 12:45),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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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EkoOri (冰)》之銘言: : 但還是有些地方不太確定, : 1.如果我在領到證書五年內首次執業的話, :  就得在領到證書六年內(非執照申請日起算)修滿150點才可以換照後繼續執業, :  是這個意思嗎? : 即如果我是在第五年才首次申請執業, : 那麼就只剩下一年的時間必須修完150點(前幾年都沒有修積分的情況之下)? 法規上來說,是的 繼續教育雖然沒有規定你一年要修幾點,反正六年區間內累積滿就行 但還是推薦不要跟期末考一樣,考前一週才開始念書 臨床上班後,能休假的時間比鑽石還珍貴~平均在六年內分擔是個好策略 : 2.如果我在領到證書五年後才打算首次執業, :  就必須在投履歷、面試等等的前一年內就先修好25點, :  也就是說我必須先預估我可能哪時會打算進入職場, :  並且計算好前一年內的時間把25點修完,才可能申請執業開始工作, :  還是說可以在申請執業的一年內補完25點就好? :  如果是前者的話好像就有點麻煩囧 不是 25點是連續兩年歇業後,重新執業的優惠條款 既然你畢業後從來沒有執登過,又何來『歇業』後重新執業? 簡單來說,如果閒閒沒事,想要為自己保留後路 畢業後馬上執業~即使做的不開心又立刻離職歇業~也好過畢業領證後從來不執登 不過精確來說....這樣搞也沒有討到便宜 畢竟六年150點,除一除也是一年25點,『平均』來說的負擔是一樣的 只是法律因應各種情境的公平而已 : 最後想問的是, : 如果在期限內沒有修完規定的點數會怎樣? : 強迫離職嗎?XDDD : 謝謝各位學長姊的解答! 點數不足,就不能延展執業執照效期 超過效期的執業執照,就喪失法律效力~ 如果繼續執業,等同於無照密護,衛生局會依法做行政處分 視情結輕重,處以罰鍰、限期改善、公職護理人員懲戒、移送司法單位、或吊銷護理證書 呃,我故意講嚴重一點的..............基本上就是罰錢和限期改善而已 台灣有史以來,也只廢了兩個醫師的醫師證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2.68.37

09/30 16:30, , 1F
我在南部因為時數只有40點我怕以後不能執業,面試的時候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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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直接唬我說那可以展延,醫院可以處理,看啊,為了徵人不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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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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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激不盡!! 所以領證書後超過五年才執業的積分算法不是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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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前一年集滿25點!? 那超過第六年才初次執業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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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得護理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只要2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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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3條
10/01 21:08, 7F
感謝指正,原文如下 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 3 條 護理人員申請執業登記,其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繼續教育證明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八條第一項各款繼續教 育課程積分達二十五點以上之證明文件代之: 一、本辦法施行後,領得護理人員證書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 (新人條款) 二、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護理人員證書,且逾本辦法施行之日起算五年始申請首次執業登記。 (舊人條款) 三、護理人員連續歇業期間逾二年。 (重回條款) ※ 編輯: Ycat1911 來自: 223.142.249.106 (10/02 05:41)
文章代碼(AID): #1GPyvHwh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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