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登出尚未完成...怎麼辦

看板Nurse (護理人員)作者 (學著成長)時間12年前 (2013/08/19 13: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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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elenoma (火焰人 我是男生謝謝)》之銘言: : 有個問題想問,懇請各位大大的幫忙謝謝 : 某位護理師因為身體無法負荷 : 去年離職於某醫院 : 但由於當時服務的單位leader認為有分內工作尚未完成, : 並以尚未完成工作以及交接之由,拒簽院內離職單。 : 由於沒有離職證明,在衛生局那也無法執行「職業登出」 : 導致該護理師在外面找工作有困難。。。 : 但該護理師也已經沒領醫院的薪水...這... : 令人困擾的是,衛生局似乎會罰錢?@_@ : 到底怎麼辦?!本人和朋友都不清楚如何應對, : 才能完成「離職流程」和「職業登出」這件事? >< : 懇請各位大大幫忙 謝謝 上文中提到去年已離職,但院方未給離職證明造成延誤歇業 因為時間點為去年,故已超過離職30天內辦理歇業之規定 醫院這樣明顯有問題,另外不簽離職證明是leader 她們的權利有這麼大嗎?怎麼不把此事件告知醫院更高層 另外這是要賠錢的,時間拉越長,賠的就越多,但金額多寡是由衛生局裁定 先前新北市之做法為請個案至護理師公會填寫切結書 公會就會發給退會證明再拿以下相關資料至衛生局辦理(新北市市在衛生所辦) 歇業 (一)新北市醫療(事)機構/醫事人員開業、執業、歇業、異動登記申請書【(民)表一 】。 (二)執業執照正本(繳回作廢)。 (三)服務機關出具之離職證明文件。(因故無法出具者可簽具具結書) (四)醫事人員證書正本(背面註記後發還)。 (五)新北市醫事人員執業、歇業提前辦理具結書【(民)表二】(限提前送件者)。 (六)新北市醫療(事)機構 /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執照遺失具結書【(民)表三】(限遺 失執業執照者)。 (七)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驗後發還)及正反面影本1份(限非本人親自辦理者 )。 (八)私章。 所以這件事情要快處理,不然沒辦法工作,去哪都一樣 希望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99.104.103
文章代碼(AID): #1I4Qhwth (N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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