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輕原油爆炸如何處理

看板Option (期貨與選擇權)作者 (PTT研究員)時間4年前 (2020/04/21 18:12), 編輯推噓3(6316)
留言25則, 1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7/35 (看更多)
: 至於有版友說到原告舉證的問題 : (舉證在負值時,有試圖操作下單、但實際無法操作成功,或說要錄影證明) : well..講是這樣講啦,但那應該比較偏理論學說吧 這不是理論學說。告人和被告就是實務發生,哪有什麼理論學說。 : 以這個case來說,我認為投資方只要明確陳述自己當時無法下單的狀況, : 導致現在欠了一屁股債。 : 承審法官的合理反應,應該是大手一揮,要期商提出「可以下單」的證明, : 程序上會比較簡便省事吧? 在法律上, 系統有問題和BUG 和 因為系統導致造成損失 是分別的兩件事。 不然,我路上掉了100萬,你剛好人在附近,我告你撿了我100萬,照你的說法是,法官判 你得舉證你沒撿我錢,不然你就得還我錢囉!這樣合理嗎? 事實上我告你損及我的權益,我得舉證你撿了,不然你就是沒有撿。 : 舉個例子,你去告人欠債還錢,你覺得法官會要你提出「對方沒還錢」的證明, : 還是要對方提出「已經還錢」的證明?哪個省事? 你去告人欠債還錢之前,就得舉證對方欠你錢這個事實才會成立。 你以為對造信用不良,在外債務一堆,你不用拿證據法院會判對方要舉證嗎? : (我知道這例子在學說理論上,和這邊討論的case不同, : 法律魔人不要砲我,只是舉例、方便思考) 你舉的例子完全錯誤。 : 再來吧,若真的遇到的法官是要原告舉證無法下單的,那還不簡單, : 你們三、五苦主糾團報隊,齊聚一堂都說當時確實無法下單,不就好了嗎... : 開庭時,隱隱虎軀一震,對造還不嚇到漏尿? 幾個苦主事實上以為很安心,一覺到天明,事後發現賠得亂七八糟,找到系統有BUG,找 到一樣賠錢的苦主,然後決定串通當時苦主一起說當時有下單。 如果好死不死,對方系統雖然不能下單,卻有保留往返失敗紀錄在系統,同時間拿出證據 確實是有別人有這樣的問題,券商願意負責,但串通的苦主沒有卻說有。 是想背上多一條偽證嗎? : 法律其實就是社會科學啦,若進訴訟程序,就是合理與否的問題而已, : 我看了版友主要的反方意見,還是認為光憑那些操作上的理由、或是契約規範甚麼的, : 要讓投資人吞下去,好像怪怪的... : 甚至期商的法務自己判斷完,也會判斷這案子該和解, : 而不是花了一年半和你們耗一個高度敗訴的風險 法律就是法律,但是你的意見是在取巧,而且串證做法風險極高,還是少給人這種建議比 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76.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on/M.1587463970.A.362.html

04/21 18:39, 4年前 , 1F
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不要去拼結算價
04/21 18:39, 1F

04/21 18:46, 4年前 , 2F
明明都是看便宜買了要拼結算,結果進場才發現原來期貨
04/21 18:46, 2F

04/21 18:46, 4年前 , 3F
可以是負的輸了一屁股,現在開始東怪西怪,不知道期貨
04/21 18:46, 3F

04/21 18:46, 4年前 , 4F
可以負,不知道會熔斷,不知道交易收盤時間,不知道怎
04/21 18:46, 4F

04/21 18:46, 4年前 , 5F
麼結算,什麼都不知道就去拼,不宰你宰誰
04/21 18:46, 5F

04/21 18:49, 4年前 , 6F
不是說美國有改系統,結果其他卷商沒更新,然後關廁所?
04/21 18:49, 6F

04/21 19:18, 4年前 , 7F
系統輸入負值就跳錯誤了 根本沒送單不太可能有紀錄
04/21 19:18, 7F

04/21 19:31, 4年前 , 8F
還有機會的話 快把操作過程錄起來
04/21 19:31, 8F

04/21 19:33, 4年前 , 9F
程式碼抓出來看就知道了 沒辦法送出不一定會有操作記錄
04/21 19:33, 9F

04/21 19:34, 4年前 , 10F
到時候一定是傳系統工程師出來問
04/21 19:34, 10F

04/21 19:38, 4年前 , 11F
只要有下單~交易室後臺就會有記錄~
04/21 19:38, 11F

04/21 19:57, 4年前 , 12F
這種狀況可以要求系統方作證 舉證責任不一定都在小
04/21 19:57, 12F

04/21 19:58, 4年前 , 13F
04/21 19:58, 13F

04/21 20:22, 4年前 , 14F
推舉證的部分,原原po舉了一個法盲的概念,結果還預先
04/21 20:22, 14F

04/21 20:22, 4年前 , 15F
用法律魔人一詞攻擊會批評他概念的人....
04/21 20:22, 15F

04/21 20:22, 4年前 , 16F
噓到抱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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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39, 4年前 , 17F
負的也會有紀錄,而且會錄log券商不是智障,甚至連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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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39, 4年前 , 18F
沒有看app都知道。不過台灣唉交易制度,券商還是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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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1:39, 4年前 , 19F
可能就跟那個律師說的一樣個付比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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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2:26, 4年前 , 20F
最受不了找一群人要裝死挑戰電磁紀錄 除非你真的有
04/21 22:26, 20F

04/21 22:27, 4年前 , 21F
證據 看過五六個大公司主管裝死挑戰電磁紀錄 真的噁
04/21 22:27, 21F

04/21 22:28, 4年前 , 22F
名言我記得是 我是學會計的我會那麼白癡自己刪掉紀錄
04/21 22:28, 22F

04/23 12:56, 4年前 , 23F
你應該沒有學過民事訴訟法 舉例蠻有問題的 券商在這邊至少
04/23 12:56, 23F

04/23 12:56, 4年前 , 24F
有事案解明義務
04/23 12:56, 24F

04/25 14:58, 4年前 , 25F
樓上這麼神,用事案解明義務幫原PO打贏官司啊!=.=
04/25 14:58,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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