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今年報考驗光特考者 免寄送資格審查證明

看板Optometrist (驗光人員)作者 (藍色龍蝦)時間7年前 (2017/04/15 02:32),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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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與考選部合作便利考生,今年度報考驗光人員特種考試者,免寄送資格審查 證明文件 為提升國人視力健康,第一次驗光人員特種考試將於今年6月舉辦,考量報考人數眾多,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寄發作業尚需時日辦理,為簡政便民並使已報考者安心準備考試, 衛福部已於106年4月10日與考選部溝通並取得共識,對於已報名考試之應考人, 無須補行繳驗特考資格證明文件, 由衛福部直接寄送合格名冊至考選部即完成應考資格審定, 考選部將依本部提供的合格名冊辦理准考證製發相關事宜,此外, 應考人亦可於4月下旬至衛福部官網查詢特種考試資格審核結果。 立法院於104年底通過驗光人員法並於105年1月6日公布施行, 為保障原有從業人員之權益,於該法實施前具一定年資之業務經驗者, 可於該法實施後五年內報考特種考試取得驗光師或驗光生資格。 而第一次驗光人員特考將於今年6月舉辦,衛福部自105年11月1日起受理第一次驗光人員 特考資格證明申請,共收件逾18000件,目前已完成審查15000件,合格者9800件, 已陸續寄送,其餘件數將持續進行審查,最遲於5月26日前完成全部資格證明文件寄發。 衛福部亦提醒考生,應考當日仍應持資格證明文件備查,並妥善保管。 依驗光人員法第56條規定,符合且曾應驗光師、驗光生特種考試者, 於該法公布施行之日前已登記經營驗光業務之公司(商號)或醫療機構從事驗光業務, 不論是否取得驗光人員執照,自本法公布施行起十年內可繼續從事業務。 來源:衛生福利部首頁 > 焦點新聞 > 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 4月新聞 建檔日期:2017/04/13 更新日期:2017/04/13 http://www.mohw.gov.tw/news/645960293 -- 延伸新聞 蘋果日報 2017/04/13 驗光師特考資格審查不及 應考者人心惶惶http://bit.ly/2piNi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32.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ometrist/M.1492194753.A.0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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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可以查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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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驗光人員特考資格審查合格名單查詢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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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規定呈送上合格的驗光師特考審核資料(大學學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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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從業,公司行號證明),卻未被衛福部審定合格,衛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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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是否應該告知不合格原因?難道是大學非本科系?還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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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加入公會?或是要從驗光生考起?現在才得知不合格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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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重新報考驗光生,這樣,要接家族事業的考生豈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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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yHN13X (Optomet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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