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出國工作. 在台灣的報稅及勞健保...?
如題... 目前我的認知是...
1. 工作當地的稅賦... 這個就依外派地的規定...
包括所得稅. 類似勞健保等等的強制性福利
大部份是在當地待超過180天. 就必須繳交當地的所得稅
2. 台灣所得稅
我查到的規定是
http://investintaiwan.nat.gov.tw/zh-tw/env/guide/tax/individual_income.html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無論是否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均應就其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每年繳稅
居民
所謂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所得稅法指下列兩種: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沒有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我看到規定時. 第一個感覺就是...
我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呀~ 可是並沒有在境內居留滿183天...醬...是怎樣?
我有看到有人說他離開台灣超過半年, 就自動被遷出戶籍了...
不知版上有沒有人可以對部份做些分享呢?
如果說是住不滿183天. 戶口就會自動被遷出.
或許就可以解釋這樣的狀況
變成是住不滿183天. 就變成在台灣沒有住所. 也就無須在台灣報稅
不曉得這樣正確嗎?
3. 在台灣的勞保...
既然沒有在台灣工作. 也就不需要保了.
但若是人在台灣時發生意外. 也就不適用勞保的給付
但想請教若之後又回台工作.
這樣會有補足中斷勞保費用的問題嗎?
我之前有大概查一下. 印象是可以接續, 且沒有補足的問題. 不知道這樣對嗎?
4. 在台灣的健保
如果在台灣有住所. 那麼自己要去公所保. 每個月大概是600多元吧
醬子就可以繼續享有健保的福利
如果沒有保. 原本的健保IC卡在換卡前還可以用.
但如果要換卡時. 就必須把費用補足才能換卡
這裡又回到第2點關於住所的問題.
假如說在台居住不滿183天. 戶口被自動遷出.
IC卡又看到要換卡了...那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覺得有點困惑... = =a
而若之後再回台灣工作, 那麼新的公司會將中斷的健保費用單據交給員工
再拿去交清費用. 就可以繼續享有健保的福利
以上是陸陸續續上網查到的片斷資訊. 自己很遜的把他們湊起來...
如版上有人知道的話... 先感謝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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