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B轉換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無聊的休士頓)時間17年前 (2008/06/24 13: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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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outhusa2002 (異鄉生活夠嗆)》之銘言: : 之前已經答應一家公司,也簽了offer letter,公司也請律師開始辦H1B轉換了 : 現在另一家公司極力邀請我加入,說即使另一家公司已經file H1B轉換 : 他們依然可以file另一個H1B轉換,通常移民局會依據最晚申請那個 : 想請問的是,如果真的跟第一家反悔,接受另一家offer,H1B轉換可行嗎? : 另外這樣做的話,跟第一家公司會有法律的問題嗎? 恕我懶得用推文~~~ 綜合之前和chris大、板上諸先進以及自己的找的資訊 我的認知是 可以同時file多個h1b轉換,你自己再決定要去哪家公司 如果最後決定留在原公司,也沒關係 法律問題就如原文推文所提,主要是看offer上會不會有賠償簽證費的約定 我自己之前有個經驗,原來已經簽好offer,律師同時也開始準備資料轉換 但因為一個不太方便公開的原因,讓我和hire manager 達成協議中止轉換 (資料文件還沒送去移民局) 雙方好聚好散....... 另外給個我最近跳槽的資訊 2月12號移民局發h1轉換收據 3月中通知原公司要離職 3月底到新公司報到上班 4月29號移民局批准簽證轉換.. 其實,我年初就簽了OFFER,直到三個月後才去新公司 裡面的人後來也跟我說,他們也在擔心我到時會不會來報到 怕中間還有其他更好的機會讓我變卦 所以,道德固然重要,但是,道德畢竟不是法律... 另外講個題外話,我們這一行目前到處搶人 人力仲介公司目前的行情是介紹一個人進公司,大概抽傭15~20%年薪的佣金 於是,他們的作法就是把人從A公司挖到B公司 這時候A公司就缺人了,然後他們再去把B公司挖一個人回A公司 然後兩邊都賺到佣金,這樣道德嗎? ※ 編輯: chko 來自: 70.246.27.143 (06/2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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