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補稅?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fly away)時間16年前 (2009/02/13 15:3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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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在去年2月中開始去上學 當時是為了填補H1B Gap 同時也在二月中開始繼續工作 所以工作是用Co-op的名義一直做到10月轉H1b為止 (在學校學的與工作相關) 最近收到公司寄來兩份W2 一份是轉H1b之前 一份是之後(有扣FICA) 照理說我報稅是要把兩份稅表加起來報 同時之前有人說過學費可以算working related expense 所以打算把它報進去 問題來了 我是用學校的報稅系統 稅表用的也是1040NR 可是他說通常NR 不能報學費減免(Form 1098-T) 所以也就沒有把它列在裡面 請問這樣我可以自己去填一張NR 自己把學費減免算進去嗎? 還有用學校系統算出來後(沒有算學費減免) 我還要補繳$360 @@ 好多 可是我的收入並沒有那麼多呀 (後面五個月才加到$40k)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爬文C大有說過通常做不滿一年都會有退稅 為什麼我還要繳那麼多?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14.102.198

02/13 19:17, , 1F
恩?問題似乎前後矛盾了?!既然NR不合資格(那麼所有留學生
02/13 19:17, 1F

02/13 19:18, , 2F
都申請 學校收不到學費q_q) 那麼要怎麼算進去?
02/13 19:1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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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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