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補稅?
小妹在去年2月中開始去上學 當時是為了填補H1B Gap 同時也在二月中開始繼續工作
所以工作是用Co-op的名義一直做到10月轉H1b為止 (在學校學的與工作相關)
最近收到公司寄來兩份W2 一份是轉H1b之前 一份是之後(有扣FICA)
照理說我報稅是要把兩份稅表加起來報
同時之前有人說過學費可以算working related expense 所以打算把它報進去
問題來了
我是用學校的報稅系統 稅表用的也是1040NR
可是他說通常NR 不能報學費減免(Form 1098-T) 所以也就沒有把它列在裡面
請問這樣我可以自己去填一張NR 自己把學費減免算進去嗎?
還有用學校系統算出來後(沒有算學費減免) 我還要補繳$360 @@ 好多
可是我的收入並沒有那麼多呀 (後面五個月才加到$40k)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爬文C大有說過通常做不滿一年都會有退稅 為什麼我還要繳那麼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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