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滯留時間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so what?)時間16年前 (2009/08/28 07:32),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 想請問有關OPT的滯留時間 我opt是從去年10月26開始 也在11月份找到工作 開始上班 今年也順利拿到h1B 會在10月生效 因為某些原因打算回台灣了 想請問 我打算在九月中把工作辭了 在h1b還沒生效前 是不是我還是處於OPT的狀態 那麼 我的留美期限 是不是在10月26日opt過期後 還有兩個月可以打包? 也就是說我可以在美國一直留到12月26日? 不好意思 要麻煩大家了 謝謝 萬分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247.4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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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10月1號之後就是H1b了 離職就得馬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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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36, , 2F
如果沒有失業超過90天的話,的確會有60天緩衝期;否則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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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36, , 3F
抱歉看錯XDDD 九月中辭職應該是回到opt狀態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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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8:48, , 4F
所以請問 我最晚 應該什麼時候離開美國 如果我在OPT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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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9:12, , 5F
如果你的H1有含境內轉換,10/1會自動轉成H1,一辭職就沒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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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9:13, , 6F
所以你必須寄信去移民局取消H1的申請,也無法判斷它有無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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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9:14, , 7F
這種情形移民局很容易搞混,要很小心;不過逾期60天不是大事
08/28 09:14, 7F
文章代碼(AID): #1AbnT_Pm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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