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GAP
因為visa的緣故
所以還是被迫先接了學校博後的工作
結果開始整個process之後
他們的秘書跟我說
在開始做H1b之前 必須要graduate study同意 (2-4wk)
然後他才可以把申請文件轉給 SISS
SISS review之後才能把文件給Homeland security
收到收據之後我才能工作
所以最"理想"的狀態 必須要到明年一月初才能開始工作
可是我打算十一月中離職 (H1b)
我十二月初在加州有個confernece
難道要我十一月回台灣
十二月來conference 一周 (用B1/B2進來 會容易被拒嗎??)
然後回台灣等H1b ? (如果回台灣了 還是一樣只要接到收據就可以嗎 還是??)
還是就順便用B1/B2留下來等??
請大家幫幫我吧 怎麼解決這個gap??
anything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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