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non-resident報稅 可以報銷醫療費用嗎?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時間16年前 (2010/03/08 15:53),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各位前輩,小弟去年使用opt工作,今年使用1040NR 報稅, 有些費用想要報銷抵稅,其一是搬家費用,另外則是醫療費用(自費部分) 我看到resident 使用的1040 schedule A 有 Medical and Dental Expense 在1040 NR則沒有,查instruction也沒有提到醫療費用,因此想請教是否可以放在 Other Miscellaneous Expense裡? 另外,我需要把以上費用的收據當附件一併寄到IRS嗎?還是就留著就好? 第一次報稅希望各位能幫個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73.85.245

03/08 16:02, , 1F
不行
03/08 16:02, 1F
文章代碼(AID): #1BbApzdZ (Oversea_Job)
文章代碼(AID): #1BbApzdZ (Oversea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