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 grace period的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迷你我)時間16年前 (2010/05/22 01:20),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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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後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選擇OPT開始的時間 請問這兩個月也是算在OPT結束後的grace period裡面嗎? 我那時候選擇兩個月的最後一天開始OPT 我朋友跟我說那等於我OPT一結束就一定要離境 請問是這樣嗎? 謝謝你們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24.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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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2004年時是從OPT結束後兩個月是grace period,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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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卡上寫6/13到期、那就是8月13以前出境。現在不知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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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國際辦公室是說"是",不然哪來那兩個月讓你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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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過 他說你有留一年的話 opt結束後會有另外兩個月讓你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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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三個月沒找到工作 是沒有另外的緩衝時間的 三個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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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就得離開 沒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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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閱我在visa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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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zi3KsS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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