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外派回台灣工作 報稅問題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留住綠衣倩影)時間15年前 (2010/07/16 13:27), 編輯推噓2(2015)
留言1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即將發生一個很特殊的情況 想請教版友大大一些問題 我在美國加州一家美商公司工作 老闆要長期把我外派回台灣分公司上班 我目前拿H1B 正在辦綠卡(尚未遞 I-140 I-485) 我具有台灣公民的身分 老闆想要繼續用美金pay我 薪資也是由美國這裡支付 但他提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希望我能找到答案 1. 目前是H1B身分 如果出境太久(我也不知道多久算太久) 會不會有問題? 2. 我的薪資所得應該是要付美國這邊的稅 但我查了一下資料 好像只要在台灣待超過183天 連台灣的稅也要付 那要怎麼算? 假設美國的稅率是30% 台灣的是20% 那我豈不是有一半的薪水都拿去繳稅了? 好像很不合理耶! 有人有類似的情況嗎? 3. 台灣分公司應該不需要幫我保勞健保吧? 我想應該合法是吧? 我也不介意公司不幫我投保 4. 台灣分公司需要為我特別做什麼嗎? 例如: 公司報稅上應該不能把我的薪資當成人事成本吧! 也不需要幫我提撥6%勞退吧? 台灣分公司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5. 假設我可以半年在美國 半年在台灣 那是不是會把問題簡化很多? 先謝謝各位版友的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26.217.67

07/16 13:33, , 1F
一份所得一般不會扣稅兩次,繳過的稅可以在另一國抵稅
07/16 13:33, 1F

07/16 13:33, , 2F
而且台灣的海外所得有很高的所得門檻,多項條件都要滿足
07/16 13:33, 2F

07/16 13:34, , 3F
就算都滿足了,台美兩國都是採用一稅不雙課的原則,可以抵掉
07/16 13:34, 3F

07/17 01:29, , 4F
H1沒有出境天數的限制.你可以辦H1然後一年只進美國一天..
07/17 01:29, 4F

07/17 02:00, , 5F
應繳的稅很少,沒什麼好擔心的.薪水從香港發又更好了.
07/17 02:00, 5F

07/18 08:00, , 6F
1.不會有問題 頂多用1040NR報 2.一邊付過的稅另一邊可以抵
07/18 08:0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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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不在台灣的payroll上自然不用管台灣法律4.無5.depe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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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21:49, , 8F
我先生有過類似的經驗(H1-B,到台灣出差很久)
07/18 21:49, 8F

07/18 21:50, , 9F
不一樣的是他不是台灣人,台灣公司的財務告知要在台灣報稅
07/18 21:50, 9F

07/18 21:51, , 10F
理由是他在美國的所得是他在台灣的"勞務所得"
07/18 21:51, 10F

07/18 21:52, , 11F
所以他在台灣期間的美國所得要在台灣報稅
07/18 21:52, 11F

07/18 21:53, , 12F
不過他是用商務簽證進台灣的,所以理論上台灣政府知道
07/18 21:53, 12F

07/18 21:54, , 13F
他在台灣工作,所以雖然他不在台灣的pay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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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21:54, , 14F
可是他在台灣還是要報稅,你是台灣人,國稅局或許無法舉證
07/18 21:54, 14F

07/18 21:55, , 15F
你在台灣工作在美國領薪水這個事實
07/18 21:55, 15F

07/18 21:56, , 16F
如果你在台灣有繳稅,可以在美國用foreign tax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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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21:57, , 17F
避免一份所得繳兩次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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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F-tHFq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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