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EAD卡+Offer Letter再入境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so good)時間14年前 (2011/09/14 22:4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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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今年五月畢業,EAD卡效期從設定從6月底開始 三個月的期限是到九月底 現在人在台灣 因為還在三個月的期限內 如果現在有公司的offer letter,可以持offer leeter+EAD卡再入境嗎? 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112.4

09/15 03:51, , 1F
你的I-20出境前有沒有給學校簽名阿? 簽了名6個月內有效
09/15 03:51, 1F

09/15 03:52, , 2F
理論上你的方式入境是正確的 只要I-20也有簽名就沒問題吧
09/15 03:52, 2F
文章代碼(AID): #1ESBr7G3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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