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non-resident還是resident會比較有利?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最愛的人傷我最深)時間14年前 (2012/05/27 21:58),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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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的稅務達人~ 我目前正在申請L1-B 預計六月底七月初到美國 而這個時間點恰好是non-resident和resident的分界點 就我所知NR的好處是 不用報台灣所得 (不確定稅率多少) 不用繳capital gain tax (30%?) 不用繳interest tax 缺點是 沒有基本扣除額 我目前是單身.沒有撫養眷屬 手頭美股都是不配息的 (所以當R好像在dividend上比NR有利這一點對我就沒差) 銀行利息應該也沒多少 如果以我的狀況來看 是當NR比較有利? 還是當R比較有利? 又NR和R在social security tax和medicare tax方面有什麼不同嗎? 先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95.84

05/27 23:27, , 1F
NR資本利得是30% flat rate啊,另外基本扣除額N,NR皆有吧
05/27 23:27, 1F

05/27 23:27, , 2F
你下個月才來美國,為什麼會覺得自己可以用R的身分呢我不懂
05/27 23:27, 2F

05/27 23:40, , 3F
R不是超過183就算了嗎? 還是我有誤解...請指正! 多謝啦
05/27 23:40, 3F

05/27 23:44, , 4F
我看IRS的確是說NR不能申請standard deduction~還是我誤解?
05/27 23:44, 4F

05/28 00:42, , 5F
NR沒有standard deduction;中文是"標準扣除額",請勿用錯
05/28 00:42, 5F

05/28 00:55, , 6F
了解! 謝謝
05/28 00:55, 6F

05/28 23:24, , 7F
SS和Medicare R與NR應該沒有差別
05/28 23:24, 7F

05/29 00:04, , 8F
另外好像有規定 即使前三年加權合計不滿183天
05/29 00:04, 8F

05/29 00:05, , 9F
次年如果將報稅時間延到某時間點以後 (六月?)
05/29 00:05, 9F

05/29 00:06, , 10F
則因為長期居住的事實 前一年也可以用R去報稅
05/29 00:06, 10F

05/29 00:06, , 11F
我記得之前好像C大和M大有討論過這個課題 可以爬爬文
05/29 00:06, 11F
文章代碼(AID): #1FmZCEav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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