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Nonresident alien股票相關報稅疑問
10/1/2013從F1/OPT轉為H-1B
由於F1持有時間不到五年
沒有通過presence test
需要用1040NR報稅
根據Pub 519第18頁和http://goo.gl/dlTmVE的敘述
股票的Capital gain和dividend都是固定30%
需填在1040NR第四頁的Schedule NEC的30%那一欄
請問以上的想法是否正確?
如果對的話
需要在Schedule NEC的line 16把每筆股票的Capital gain都列出來嗎?
如果需要的話交易次數多於五筆要怎麼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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