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H1B跨州報稅(NY& CA)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時間8年前 (2018/03/03 06:4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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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H1B第三年 2016/01/01-07/03 在紐約工作 得到一份W2, 收入A 2016/07/10-12/31 在加州工作 得到另一份W2, 收入B 聯邦稅方面我已經完成 州稅方面兩州都會以part time resident申報 目前在NY方面卡關.... part time resident 需要IT-203及IT-360 IT-360 的Column A 我照1040填到Line18, 主要是收入A+B-搬家費用, 但我找不到Line19的submit schedule的schedule, 也不確定Line20 是要加還是減 Column B 我填了收入A, Line17以後不知道要填什麼? 是要把收入A也用1040算一次嗎....? 如果是 那搬家費用還要扣嗎? 先謝謝各位的幫忙 有時候看instruction看多了想錯方向就怎麼也轉不出來 希望有類似經驗的版友可以幫忙解惑 感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7.151.150.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versea_Job/M.1520030459.A.C0D.html

03/03 07:19, 8年前 , 1F
為什麼不用報稅軟體? 雖然說州稅一般來說很容易報,但跨州
03/03 07:19, 1F

03/03 07:19, 8年前 , 2F
用報稅軟體簡單多了.
03/03 07:19, 2F
文章代碼(AID): #1QcTBxmD (Oversea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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