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有關申請專利的問題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作者: escaflone (大骨)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 請問有關申請專利的問題
時間: Sun Mar 13 20:46:07 2005
※ 引述《Kunlin (又失落了...)》之銘言:
: ※ 引述《prettybird (機)》之銘言:
: : 請問"構想"能夠申請專利嗎
: : 不屬於技術性的東西
: : 一種概念,就例如,一個公司的經營者,他想出一種新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
: : 類似這樣的構想,可以申請專利嗎???
關於「商務模式」,是專利學界中,還在討論的新範疇。
不過一般的見解是,如果其概念符合自然法則且具技術性。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像是電腦程式等。
但是單純的經營理念(如先講求不傷身體,再講求藥效)
則不符合之前的條件,自然無法成為申請專利之標的。
: 我國專利法的專利保護分為:
: [保護標的]
: --發明專利: 發明(物品. 方法)
: 技術成果<(
: --新型專利: 小發明(物品之形狀.構造.裝置)
: 美感成果 < --新式樣專利: 平面圖案/立體模型 (物品之形狀. 花紋. 色彩)
: [保護要件]
: 發明/新型: 新穎性. 產業利用性. 進步性 (專利三性)
: 新式樣: 新穎性. 產業利用性. 創作性
: (以上資料來自於蔡明誠老師的專利法上課講義)
: 所以, 概念和構想這種抽象的東西是不受專利保護的,
: 試想, 要是當初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取得專利, 到時候, 想要三權分立的國家
: 不就要都跟孟德斯鳩買專利了嗎? 不買就不能實行三權分立, 只好來試試孫文的五
^^^^^^^^^^^^^^專利有時效性,而且採屬地主義。
不過不知道孟氏當初如果申請商標,會有什麼結果XD
: 權分立, 可是五權分立的想法又是來自於三權分立的"啟發", 所以五權分立根本上
: 就侵害了孟德斯鳩的專利權, 所以只好放棄施行民主政治...這樣對嗎?
XDDDDDD
: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如果有一個人想到可以用考試來測驗學生的學習程度, 如果
: 給予這種想法專利保護, 之後有人發明了筆試. 口試, 這些發明必定是要得到這個
: 專利的人的授權才行, 更遑論之後有人在筆試中又發明各種題型, 那更是要得到授
: 權了。
考試的題型或是實施測驗的方法,倒是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的。
但是還是得看他的申請專利範圍怎麼寫。不能一概而論。
: 其實, 就算是技術專利都會有上述問題, 只是爭議範圍不若以概念為專利所引發的
: 爭議來得大。因為概念. 想法這種東西的範圍可大可小, 很難界定其保護範圍。
: 初學專利, 學藝不精, 希望能解答到你的問題。也歡迎板友指教, 我會由衷感謝。
新保護範圍的界定端賴申請專利範圍的寫法。
與其是否為想法無關。
再講一次,如果只是單純的「想」,而其標的內容不符合專利法所規定。
那自然無法獲得專利的保護。
※ 編輯: escaflone 來自: 210.85.19.92 (03/13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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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2.136.17 03/14,
220.132.136.17 03/14
推
140.112.242.182 03/15,
140.112.242.182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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